利未記 21章10節 到 21章1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廿一章10至15節:
這段經文是特別針對大祭司的規定,比起一般祭司是要嚴格更多。

第10節這裡開始就規定大祭司就算親人去世,也不可以隨便,儀容必須保持和平時一樣。因為「蓬頭散髮、撕裂衣服」等這些舉動都在表示高度哀傷。

第11至12節,這裡規定就算自己的至親去世也是一樣,不可以在聖幕輪值的時候,回去奔喪,因為大祭司在輪值期間是屬於上帝的。保持聖潔之身,不可以接觸到去世者的身體,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回去。這主要觀念在表明:大祭司不是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因為他穿在身上的衣服有分別為聖的油膏過。

第13至15節,大祭司在婚姻上必須嚴謹,結婚的對象必須是處女,簡單說,就是不可以是寡婦、離過婚的女人、被玷污過的女人,或是妓女。只有這樣,才不會使自己的兒女成為被人閒言閒語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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