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8章19節 到 18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7.第十八章19至30節:
這段經文是禁止不正當的性行為。

第19至20節,因為女人的經期被認為是不潔淨的,若是與不潔淨的女人有性關係,也等於使自己也污穢了。若是和別人的妻子有性行為,等於是通姦,這是犯姦淫罪。

第21節,可以看到當時的迦南人在獻祭給他們的神明時,會把自己的兒女殺死當作獻祭的物品獻給他們的神摩洛。先知耶利米曾譴責以色列人民曾學習這樣的方式(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二:35)。表示以色列人雖然清楚摩西法律嚴格禁止,人民還是會忘掉,或是學習異族的宗教禮儀。

第22至23節,這兩節都清楚規定,不可以有錯誤的性行為關係,特別是人和野獸的行為。

第24至25節,這段經文說出上帝之所以會將迦南人驅逐離開,讓以色列人民進入居住,主要理由就是亂倫嚴重,性關係混亂。居住在當地的人若沒有正當的性關係,就等於在羞辱上帝賞賜土地的聖潔。因為居住的土地若是有秩序,就不會有亂倫的事發生,這樣的社會,才會健康。

第26至29節,以色列人民和迦南地的人不一樣,他們是上帝分別為聖的選民。若是沒有見證出上帝選民的特別之處,上帝就不會讓他們擁有迦南地可居住。若有人這樣做,表示這個人是藐視上帝的命令,這樣的人,必須從以色列人民當中開除。

第30節,上帝要以色列人民必須嚴格遵守祂的命令,只有這樣才能永遠生存在上帝賞賜給他們居住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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