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19章1節 到 19章1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第十九章:
第十九至廿一這三章,都是在描述一個利未人的妾被便雅憫支派的人輪姦至死的慘絕人寰事件。為了此事,以色列其他支派決定聯盟出兵討伐便雅憫支派,且差點就將便雅憫支派滅族,後來為了要挽救該支族免於滅族,還想辦法將雅比人的處女給便雅憫族的男人當妻子,這些行徑都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已經是墮落到了極點。而這事件和前面兩章敘述米迦在家中設立神壇並且有利未人擔任祭司,和但族人將米迦家裡的偶像當作神明供奉,且還由摩西的後裔擔任祭司等等行為,都在說明以色列人民不但離棄上帝甚遠,也失去了社會秩序。這都和離棄上帝有密切關係。

8.第十九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先介紹有一個利未人跟他的妾之間的背景。

第1節,這裡一開始就說「以色列還沒有王的那段時期」,這句話從第十七章就開始一再重複出現,表明以色列人民的社會生活已經失去了規律,原因是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上帝。

接著開始介紹說有一個居住在以法蓮山區的利未人,這跟第十七章1節介紹的米迦是相同的地方。他娶了一個住在伯利恆的女子作妾,剛好也是米迦家中的那位利未人同鄉,都是來自伯利恆。

第2至9節,這段經文主要在描述這個利未人所娶的妾,不知道是甚麼原因和他的利未人丈夫吵架而大發脾氣,作者並沒有說明,只記載她在發脾氣之後就逕自回娘家去。經過四個月後,這利未人去伯利恆勸她跟他回去以法蓮山區的住家。岳父顯然很努力要留住這位利未人的女婿,因此,一留再留,挽留好幾個晚上,這樣前後共計留了六個晚上,之後,才讓他的女婿帶著女兒起身回以法蓮山區去。這岳父這樣做,很可能是不想讓他的女兒隨著女婿回去,換句話說,岳父是想要留住女婿和女兒,但最後,這利未人女婿終於獲得妾的同意,起身跟著他回去以法蓮山區。

第10至15節,因為夜晚,僕人雖曾建議這利未人主人在耶布斯人的村落過夜,但這利未人確認為不應該在外邦人的村落落腳,他寧願去以色列人民的村落居住,很可能認為這樣比較安全吧。因為當時耶布斯城是由耶布斯人所佔領,該城直到大衛統治時代才攻打下來,改成耶路撒冷城(參考撒母耳記下五:6—9)。因此,他們繼續走到離耶布斯人居住的村落大約有六公里遠的基比亞這個屬於便雅憫族人的村落(參考約書亞記十八:28)。可是奇怪的,是該村落的人都不接待外出的同胞,這基本上是違背摩西法律說要善待外出的人的教導了,這也表示基比亞的便雅憫支族的人,已經忘記了祖先摩西給他們的教導,要他們幫助外出者,因為他們從前也曾在埃及當外出、寄居者一樣(參考出埃及記廿二:21、廿三:9,利未記十九:33—34,申命記十六:14、廿六:12),這也表示他們心中已經沒有上帝,這點反應了士師記前段部分所一再提起的:「以色列人民忘記了上主—他們的上帝。」(士師記三:7)也因此經常得罪上帝,去拜偶像神明。而在第十七至十八章,則是說但族人拜偶像神明,且還指派摩西的後裔子孫當偶像神明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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