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章10節 到 1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一章10至18節:
這段經文是約書亞第一次下達越過約旦河以色列人民必須要準備的命令,特別叮嚀呂便、迦特,以及半個瑪拿西支族,他們雖然留在約旦河東岸,但他們的戰士必須和其他支族的人同時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去打仗。

第10至11節,這裡提到要準備食物,好在「三天」內要渡約旦河去攻打迦南地,第二章16節、22節、第九章16節、17節等都有提起「三天」。「三天」在聖經中有特殊的意義,比如摩西對埃及國王請求,要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走「三天」的路程去曠野敬拜上帝(參考出埃及記三:18;八:27),先知約拿在大魚的肚子內「三天三夜」(參考約拿書一:17),耶穌在墳墓中有「三天」的時間,這些都在表明「三天」的特殊意義,說明的是剛好,或是足夠之意。

第12至15節,是再次提醒呂便、迦得兩支派,以及瑪拿西半支族的人將家族留在約旦河東岸,其餘戰士都要跟其他支族的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直到其他支派的人都佔領的迦南地,並安頓好了之後,他們才可以返回東岸。這段記事可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和申命記第三章12至20節等經文,已經詳細說明這兩個半支族必須當前鋒過約旦河的原因。

第16至18節,這兩個支派半的人民都回答約書亞說:「你命令我們做甚麼,我們就做甚麼;你派我們到甚麼地方,我們就到甚麼地方。」這句話已經清楚表明兩件事:一是他們表示效忠約書亞的領導,真心順服他。二是表示忠於自己所立過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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