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5章1節 到 5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6.第五章:
	在第四章作者特別提到基督徒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時刻謹慎自己的言行,因為這會讓人看到基督徒真正的信仰內涵。要特別注意的是,作者在第四章最後一節提到一個人若是知道該做的善事,卻沒有去做,就跟犯罪一樣,都是上帝所不喜歡的事。因為上帝知道每個人的能力,祂不會要求人去做他能力之外的事。因此,應該做的事就表示是責任,有時也是義務。

	然後,在第五章作者繼續第四章所提到的社會行為問題,談到當一個人有錢的時候,就要特別小心,因為錢財並不是永遠都會在自己的身上。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夠永遠擁有財富,因為財富也是上帝賞賜的。當一個人忘記了上帝的時候,上帝也會從這個人手上收回去。

	接著,作者勸勉信徒必須要用忍耐和禱告表明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當作者鼓勵基督徒要學習「忍耐」的態度看待那些欺壓窮人而獲取暴利的人,也就是要以「寬容」的心看待他們。用另一種眼光看他們,不要被他們的邪惡所迷惑,認為他們很有辦法累積財富,而是要看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將會面臨上帝嚴厲的審判。

第1至6節,這裡一開始就提到有錢人要為「面臨的災難痛哭哀號」,然後從第2節開始到第6節提到這些災難的內容,包括有:
一是財富將「喪失」(第2節)。這裡將財富與「蛀蟲」連在一起,這是因為古代的財富都是以五穀為主,比如說形容一個人財產多少,就是以他的田地多少、可收多少五穀雜糧來形容。因此,這裡用「喪失」(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其實這字的本意是指「敗壞」(中文《和合本》譯文),意思有「腐壞」的意思(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就像有好的衣服,可是卻被蛀蟲吃掉了一樣,不能用了。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第六章19至21)。

二是財富會「生銹」,且成為犯罪的「證據」(第3節)。這裡提到的財富用「金銀」來表達,可是金銀並不會生銹。因此,作者在這裡用「金銀」的意思,就是指錢財很貴重的意思。古代的錢幣通常都是用銅、鐵等鑄造的。這些銅鐵的錢幣若埋在土地裡,或是收藏不當,在濕冷之處當然會生銹。要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世界的末期」,也就是審判來臨的意思。這裡所提到的是當一個人只知道積蓄財物,卻忘記了還有更重要的是去幫助窮困的人,這就像在第二章14至17節所說的,如果我們的兄弟姊妹當中有人沒得吃、穿,而卻有財富可以多到被蛀蟲吃掉、生銹壞掉,這又將怎樣面對上帝?這裡說這些朽壞、腐蝕掉的,都將成為上帝在世界末日審判的證據。

三是「剝削」、欺壓工人(第4節)。這很清楚指出有的財主之財富是來自剝削工人。先知阿摩司就曾一再指責的那些宮廷大官員一樣,他們在家中積聚了許多財富,但這些都是用「搶劫」和不公平的交易得來的(參考阿摩司書三:10)。這裡說有錢人「剋扣」工人的工資,在摩西法律是很清楚記載不可以如此對待工人的(參考利未記十九:13)。摩西法律很嚴格規定「不可剝削」工人,「要在太陽下山以前付給他當天的工資,因為他需要錢」(參考申命記廿四:14—15)。如果一個人說他信上帝,卻刻薄地對待工人,甚至連基本的法律規定都沒有遵守,那是說不過去的。

四是過「奢侈享樂」的生活(第5節)。聖經一直在教導不可以過奢侈的生活。就像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6至31節所記載,耶穌基督比喻中的那位富有的財主一樣,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結果下場就是下陰間去受苦。他曾警告當時的猶太人,必須在上帝和錢財之間作個明確的抉擇,原因就是錢財往往使人的心墮落,遠離上帝的救恩。更嚴重的,就是把錢財當作上帝,而引誘人離棄上帝。聖經這樣的例子很多,所羅門王的墮落就是個例子,他蓋奢華的宮殿,結果是離棄上帝。先知的信息中更多(參考阿摩司書第四至六章)。

五是殺害「無辜者」(第6節)。這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是聖經一再警告人們的信息,不准這樣做,因為這是上帝所嚴厲禁止的事。十誡的第九誡就很清楚說:「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之所以會發生「定無辜者的罪」,就是有捏造罪狀的情形發生。列王紀上第廿一章記載拿伯的葡萄園事件,亞哈王和妻子耶洗碧就是用捏造的罪名殺害拿伯,然後將侵佔他的葡萄園去蓋王宮。同樣的,耶穌也是被猶太宗教領袖用假證陷害而遭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馬太福音廿七:59—61)。

第7至8節,這裡作者將重點轉移到教會共同生活的層面。作者第一件提出的就是「要忍耐,等到主再來」,且是強調「主再來的日子快到了」、「主快要來了」。「忍耐」,這裡的希臘文是「makrothumesste」,這是從「寬容」(makpothumos)這個字演變來的。作者提醒信徒知道世界末日即將來到。要學習農夫,他們都會很有耐心地等待上帝從天上降下春霖秋雨。作者這樣舉例說明,主要在勸勉當時的信徒,不用急躁,要像農夫一樣耐心等待上帝的美好旨意。作者認為每件事都是有上帝的時間表。上帝一定會審判,只要時刻一到,審判就跟著來臨。

第9節,這裡說上帝「審判」的時間就「快要來了」,就在「門口」。因此,作者提醒信徒「不要互相埋怨」,因為上帝很清楚誰做了什麼事。

第10節,這節提到「奉主名說話的先知們」,所謂先知,是指上帝的代言人。上帝要說甚麼,他就必須說上帝要他講的話(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但上帝的話有時並不是人人愛聽,也因為這樣,忠實於上帝的先知,往往會受到迫害(參考列王記上十九:10)。但作者說要學習忠實於上帝先知們的「受苦和忍耐的榜樣」,即使面臨生命的威脅,也不妥協。

第11節,「忍耐到底」的人是「有福了」。作者提出「約伯」作例子,他是大家甚為耳熟的人物,在聖經中描述他遇到災難之後生活陷入極大的痛苦中。但他一直對上帝很有信心、忠實,雖然有很多怨言,但上帝還是顯示出「憐憫和慈愛」,親自與他對話,並啟示他明白上帝的旨意。因此約伯後來很感慨地說:「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5)

第12節,這節作者引用耶穌基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五:33—37)。會有這種問題是在教會裡可能有人因為聽到許多不實的傳言,使受到不實傳言傷害的人不知道該如何辯解,因此,往往必須發誓來表明清白。摩西告訴以色列人可以發誓,但只能奉上帝的名發誓(參考申命記十:20),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因此,隨便發誓就等於是在藐視上帝的神聖一樣的嚴重。雅各書作者再次強調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原因就是要讓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取代說話。

第13節,這節是相對應的句型。「痛苦」與「喜樂」相對照;痛苦時,最好就是以「禱告」將心中的痛陳述給上帝聽(參考羅馬書八:26—27)。

第14至15節,這裡提到「害病」,與第13節提到的痛苦有關。為生病的人祈禱「抹油」,這油是一種醫藥用的油膏,從橄欖油提煉出來的,有治病的功效。這裡提到要請教會的「長老」來祈禱,這裡的「長老」就如同今天教會的牧師、傳道、長老一樣。作者說禱告若是「出於信心,就能治好病人」,而且說「病人所犯的罪會得到赦免」,這是因為和當時對生病的看法有關,有可能幾個原因:

一是病人在病床上發現自己的病,確實與犯罪有關。因此,體驗到生病乃是上帝對自己犯罪的懲罰。因此,透過祈禱認罪,懇求上帝的赦免。

二是當人生病的時候,才有機會安靜下來省思自己和上帝的關係。藉此,人才會想到自己的軟弱、有限,甚至這時才會發現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認識上帝,也知道自己確實需要上帝,這樣的反省之下,會幫助人謙卑下來。

第16節,作者勸勉大家「要彼此互相認罪,彼此代禱」,這些都是在教會共同團契生活裡非常重要的功課。作者說「義人的禱告有很大的功效」,所謂的「義人」,是指和上帝關係和好的人。這樣的人就是會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的人。因此,當一個人要替別人的病祈求上帝醫治時,必須要先明白自己是否有保持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這一點認識很重要。而這種和好的關係之第一件事,就是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

第17至18節,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這是記載在列王紀上第十七至十九章的故事。作者認為先知以利亞和我們都一樣是個普通的人,並沒有甚麼特別能力,只因他與上帝有非常好的關係,因此,他祈求上帝不要下雨,上帝就聽他的祈禱。當他祈求上帝開始下雨時,上帝也聽他的祈禱。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最重要就是在說明只要用真實的心向上帝祈禱,上帝一定會垂聽,而真心敬拜上帝的人,也必定會在生活上見證自己所信的上帝。

第19至20節,作者在這裡並沒有指出那些「迷失而離開了真理的人」,是為何離開或是他們離開的情形如何?有可能是因為遇到了「迫害」之後,又回到猶太教去,或是有的人乾脆就不再參加任何宗教信仰活動。這裡說尋回迷失的信徒,是教會存在的責任之一,也是信徒應該有的責任。因為這是「搶救」靈魂的工作,可以使人的「罪得到寬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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