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6章1節 到 6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第六章:
    這章很清楚繼續在說明成長的信仰,是在生活上可以見證出來的。信仰絕對不是口號,或是停留在思想中,而是有確實的行動,這種行動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展現出來。

    第1至3節,這三節是繼續第五章11至14節的勸勉,希望信徒們能夠進步,而不要老是停留在信仰的初步階段。在這三節經文中,作者提到幾點重要的信仰要義內容:(1)懊悔,指承認錯誤之意。(2)信上帝,相信只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3)洗禮,早期教會視為非常重要的入信禮儀。有潔淨、洗滌過去的罪的意思。也就是猶太教的潔淨禮。(4)按手禮,通常都是在洗禮之後,象徵祝福的意思。若是要差派人去傳福音,按手除了表示祝福,也表示賦予權柄。(5)死人復活,基督教信仰最根本的要義。(6)永遠的審判,例如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6節耶穌所講的最後審判。

  作者希望基督徒不要老是在上述這些問題上打轉,而是要繼續尋求更積極的信仰見證。例如:洗禮,就不要老是停留在爭論要用「浸禮」或「滴禮」的儀式上,而應該繼續問:洗禮後,人怎樣過潔淨的生活,這樣才有意義。

    第4至6節,這段經文說出在希伯來書作者的時代,有信徒離開了教會,並且重回到他們原先的信仰裡,不再堅信耶穌就是生命的救主。作者的看法是:一個人在未信主之前,得到福音之後,因「悔改」而皈依耶穌。現在「離棄正道」之後,就無法再叫這個人「重新悔改」。他的意思是「離棄正道」的人,就是「再一次把上帝的兒子釘十字架上,公然羞辱他」,這樣的人怎能有「再次悔改」的機會呢?不可能的。作者的意思並不是說上帝不接受悔改的人,而是說這些會這樣,是因為他們的心硬才會做這種選擇。既然這樣,就必須自己負起羞辱上帝的責任。這就如同耶穌所說的:「褻瀆聖靈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因為他所犯的是永遠的罪。」(馬可福音三:29)

第7至8節,作者用田地耕種作為比喻,這個比喻類似以賽亞書第五章1至7節,先知以賽亞說到葡萄園的比喻,那些沒有結出好葡萄的果園,將要拆除它的圍籬,讓野獸來吃園子裡的果實,並糟蹋它,讓它荒廢。作者在此引用這比喻,主要在說明好的又有整理過的田園,必定會「吸收雨水,生長蔬菜」,這是有上帝賜福。相對的,讓田園荒廢的,必定會長出許多「無用的荊棘和蒺藜」,這些只能用「火燒毀」,就像「被詛咒」一樣的「危險」,不會有上帝的賜福。

第9至12節,作者寫給信徒的這本書信有責備也有鼓勵,這段話與第4至6節那些離棄正道的信徒剛好呈現對比。作者激勵那些在信仰上堅持的信徒,給予他們很高的肯定。他說他們有堅定的信仰,就是「更接近拯救」的目標。作者提醒信徒,上帝是「公道的」,絕對不會忘記他們在「工作和愛心」上所表現出來的美好見證。他要這些在工作和愛心有見證的信徒,不可有「懶惰」的心,這樣才能「領受上帝的應許」。這是天上的應許,是給那些始終熱心於福音事工的人。因為這些人不僅自己有堅定的信心,且能幫助別人。

第13至15節,作者在這段經文中以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為例,說上帝曾用自己的名「發誓」要「應許」給他,這項應許就是「多子多孫」(參考創世記十二:2)。亞伯拉罕就「耐心等待,終於得到上帝所應許的」這項賜福。

第16節,這節是為了要解釋第13節所提到的上帝以自己的名發誓。因為上帝就是整個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當祂用自己的名發誓時,表示整個宇宙萬物都是擔保品一樣。因此,當一個人用比他「自己大的發誓」,這樣的發誓就會「結束人和人當中一切的爭執」,原因是這位更大的人會擔當中保,負起發誓所說的責任。

第17至18節,這兩節作者特別強調上帝的應許是「永遠不會改變自己的計畫」,原因是在上帝的應許中也包含祂的誓言,因為上帝是神聖的,祂所說的話必定會實現,在祂實踐所承諾的誓言之前,祂不會改變祂的應許。這也是聖經作者一再強調的,上帝是個「信實」守約的神。這也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表明白:在上帝的應許裡面,含有上帝的誓約在其中。因此,作者要所有信徒必須「抓住」這項應許的「盼望」,不要讓之溜走、消失。

第19至20節,作者在這裡提到所有的信徒可以有這樣的「盼望」,就是可以領受上帝的應許,這種來自上帝的應許就像「生命之錨」一般。如同船進入港口時要放下「錨」,使船停泊於港口的時候,可以穩定下來,「又安全又可靠」。

另一方面,作者在這裡也將耶路撒冷聖殿「至聖所」的觀念引用在此;猶太人一直有個觀念:「至聖所」乃是上帝顯現與大祭司對話的地方,是神聖之地,也是每一位大祭司一生所期盼的事(參考路加福音一:8—11)。而基督徒則是最期盼能進入上帝的國度,不是人間聖殿的「至聖所」之處。因此,作為「大祭司」的耶穌,他已經成為所有信徒的「先驅」進入上帝的國度,他是帶領著所有信靠他的人進入了上帝的國度裡。這樣,耶穌帶給信靠他的人有安全、穩定的生命,就像一艘船進入港口,拋下了錨一般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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