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3章1節 到 23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第廿三章:
從第廿二章19節開始,直到第廿三章19節止,都是用「不可」作為生活和工作規範的準則。

5.第廿三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是和社會公義有關。

第1至3節,提到公義是非常重要的社會生活準則。除了重申十誡的第九誡外,也不可以偏袒任何人,特別是若發現多數意見錯誤,也不可以隨從,就算窮人有錯也一樣。

第4至5節,若編輯在第廿二章15節之後,讀起來會更順暢。這裡說牛和驢,都是很珍貴的社會資產,就算是屬於「仇敵」的,也不可以見死不救。這樣做,也等於在消除或是降低彼此之間的仇恨。

第6至8節,和十誡的第九誡有相同的意思。第8節再次回應第2至3節所提的社會公義。

第9節,「滋味」,表示心中的感受。要提醒以色列人寄居在埃及時所受的虐待,現若有人寄居在他們當中,或是被賣給他們當奴隸,就應該回想自己曾經在埃及當過奴隸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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