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23章8節 到 23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第廿三章8至17節:
這段經文中特別介紹大衛身邊三個重要的軍事武將,撒母耳記作者將之稱為「三巨頭」。這段描述這三位重要軍事將領的事蹟,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10至19節中。對照兩處經文來看,就會發現差異甚大,不僅是勇士的名字有別,就連記事的內容也差異很大。撒母耳記的記事比較完整,作者詳細寫出「三巨頭」的名字和事蹟。但歷代志作者只有寫了兩個,第二個只寫出名字,沒有寫出他的事蹟,沒有標明第三個勇士的名字,但卻有第三個勇士的事蹟。很可能,歷代志作者是將第三個戰役跟第二個混合編輯在一起了,也就是將第三個勇士沙瑪的事蹟,都歸併在以利亞撒的事蹟中。不過,後半段記載有關大衛拒喝三勇士冒著生命危險去取水的事跡,雖然文字上有些許差異,但整個過程來說,是大同小異。

第8至12節,這段經文記載三個勇士的事蹟。要注意的,是這裡所提供的名字,往往不是代表一個單獨的個人,而是這個人領導之下的部隊。因此,大衛身邊應該有兩種特別部隊,一是編制較小的,另一是比較大的。現在所提起的三個勇士,應該是屬於比較小,類似「突擊部隊」的組織型態。

第一位勇士是「他革捫人約設‧巴設」,是這三個「巨頭」的首領,意思是先鋒。在歷代志提供的名字是「哈革摩尼宗族的雅朔班」。他是個很有力量的勇士,可以「用矛刺死了八百人」。

第二個「亞合族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這和歷代志所提供的名字相同。這個「亞合族」就是便雅憫支派的「亞何亞」後裔(參考歷代志上八:4)。有一次「以色列人後退了」,在歷代志更清楚寫明這句話的意思是「以色列人逃跑」,這是打敗仗的現象。但這支隊伍並沒有後退,持續堅守著據點,直到打敗非利士人為止。但他們打勝仗時,「只剝光敵人屍體上的盔甲」,意思是以色列人民卸下非利士軍人身上的武裝作為戰利品。

第三個是「亞基的兒子沙瑪」,就像第二個一樣,當以色列戰敗,很多人在逃竄的時候,沙瑪毫不退縮,他站在非利士人的面前,勇敢抵擋到最後,結果他也獲勝了。就像作者所強調的,若不是有上帝的幫助,一定會輸得很慘。但因為有上帝的幫助,在最艱困的戰況下,以色列人仍可以反敗為勝。

這裡說非利士人是集結在「扁豆田裡」,這表示以色列人若輸了這次的戰爭,可能就會引發糧荒。就如同今天為了保護糧食的穩定,必須不顧一切奮戰到底一樣。

第13至17節,這是另一段記事,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15至19節也有記載。依照撒母耳記的寫法,這段也可能是在增加前面介紹過的三位勇士之事蹟。對照這兩段經文的記事來看,會發現大多記載是相同。

「收割的時候」的這場戰役,很可能是發生在大衛在逃避掃羅王追殺的時候(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1—4),如果是發生在逃避掃羅追殺的時期,那麼,此時的大衛,他的指揮中心,就是設立在亞杜蘭洞之處。但也有可能是發生在大衛剛執政的初期(參考五:17—18),若發生在他執政時,那就是大衛剛取下耶路撒冷初期,非利士人不希望以色列所有支派聯合起來成為一完整的王國,於是聚集軍隊在利乏音谷之處,準備要攻打大衛,給他來個下馬威。而「收割的時候」的這句話,可緊接在第11節提到的非利士人攻打以色列,有一個重要的用意,就是跟糧食的需求和控制有密切關係。這場兩軍對峙,是和保護或是搶奪糧食有關。

這時候「一群非利士人佔了伯利恆」,已經侵入以色列人民最重要的糧倉。就在這時候,有三個勇士很勇敢地不顧生命危險,闖過非利士人的營區伯利恆城門邊的井裡取水回來,要給大衛解除思鄉之痛。這也表示出兩種意義:一是他們不了解大衛並不是真的想伯利恆的水,而是想要收復這城。二是他們有能力闖入非利士人佔據的城,表示防守上有了破綻。「大衛不喝」,因為那水是三位勇士冒著生命危險才取到的故鄉之水,也可說是最珍貴的水,他要將這最珍貴的水奉獻給上帝。表示最好的、最珍貴的奉獻給上帝。更重要的,大衛將之「當祭物獻給上主」,這表示大衛在出兵之前舉行祭典,向上帝祈求,他向上帝發誓一定要攻下伯利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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