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2章1節 到 2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第二章:
這一章有一首詩歌,是哈娜用來感謝上帝所吟頌的詩歌(第1至10節),接著描述了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並沒有遵守祭司應該有的潔淨態度(第12至17節),後來上帝向撒母耳啟示即將發生在大祭司以利的家災難之預言(第27至36節)。原因是以利的兒子並不聽從父親的勸勉(第22至26節)。

6.第二章1至11節:
從第1至10節是哈娜禱告的詩歌。這首詩歌與新約路加福音第一章46至55節的「馬利亞尊主頌」很類似,其中都提起上帝扶持弱者。因此,這首詩歌也會被稱之為「舊約中的馬利亞讚美詩歌」。不但這樣,撒母耳記下第廿二章的大衛詩歌,也出現了哈娜這首詩歌的內容。從哈娜的這首詩歌,可以清楚看出其中心主題,就是在表達一個基本的信念:生命的主宰,就是上帝。而這個理念應該是普世性的信仰認知,也是整本聖經要表達出來的中心信息:一切生命的源頭,都是來自上帝創造的恩典。因此,人活著的每一天,應該都是用來回應上帝賞賜生命的愛才對。

第1節,哈娜說上帝賞賜給她喜樂的心,原因是敵人(意指比尼娜)無法再譏笑她了。

第2至3節,「唯有上主神聖;除他以外,沒有聖者。」這句話至少說明了一個信仰認知:人都是有罪的人。有罪的人,就不是聖者。「上主是洞悉一切的上帝」,這句表明上帝乃是「無所不知」的上帝。因為這樣,基督教信仰認為只有上帝「審斷人的行為」才是公義、正確。

第4至8節,這段詩歌有個重要主題,就是人看為強壯、有力的,在上帝眼中並不一定如此。同樣的,人看為軟弱的,只要有上帝伸手扶持,就會比強壯者更為強壯,比富足的人更富有。因為在人看來已經不可能的事,在上帝手中都是非常容易的,因為上帝是全能者,是萬物的創造者。

第9至10節,因為上帝是創造者,也是審判者,因此,祂會對所創造的宇宙萬物進行公正的審判,使敵對上帝的力量消失。

第11節,這節若是接續在第一章28節就更清楚。這節再次強調哈娜確實還了自己所許的願,她依約將撒母耳留在示羅的大祭司以利那兒。哈娜和以利加拿辦理好獻祭禮儀之後,夫妻兩人就回拉瑪去,只留下撒母耳在以利身邊學習成為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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