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5章1節 到 5章2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5.第五章:
	如果我們要用一句話來形容約翰一書的主題,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就是「彼此相愛」。這個主題有一個很基本的認識,就是只有「彼此相愛」才能表明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相連結在一起的。因為「上帝是愛」,因此上帝希望所有祂的子民都知道彼此相愛,因為上帝將愛給了祂所揀選的子民,就是為了要祂的子民去傳遞這份愛。

	但必須要注意一點,就是談到上帝的愛時,應該要清楚上帝的愛是包含著祂的公義、寬恕、赦免、憐憫。公義的愛,表示著上帝的審判和忿怒,這點必須要記住的,不要以為上帝的愛都是可以隨便予取予求的,甚至是毫無節制的濫用,這是嚴重的錯誤。

	約翰一書的作者在前一章論述到真實的愛沒有恐懼,這點也是這本書信中非常有意思的信息。因為真實的愛中是不會有恨的,原因是愛與恨是兩個完全不相容的狀況,若是在愛中有恨,那就表示愛的不夠完全,才會在裡面有恐懼。

    約翰一書作者在這章強調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愛上帝。而且強調這並不是困難的事。作者說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將上帝的愛見證出來。

第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上帝的兒女」,雖然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卻很清楚說明早期教會有人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差遣到這世界上救主,這是因為教會內部有出現假先知、假使徒的緣故,就像第二章18節,以及第四章1節所提起的,這些人常常攪亂了信徒的信仰認知。

因此,這裡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上帝的兒女」,意思就是說:只要相信耶穌就是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這樣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女。當基督徒說他愛上帝時,也必定會愛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獨生子,如果說愛上帝,必定會愛耶穌基督。

另一方面,如果所有的信徒都是上帝的兒女,那麼,說愛上帝的人,也必定會愛上帝的兒女,也就是所有的信徒,就是從彼此相愛著手就對了。

第2至3節,約翰一書的作者一再強調信仰的一個基本觀念,就是把愛上帝的信仰付諸行動,這種行動就是從愛我們身邊的兄弟姊妹開始。因此,他在這裡又說一個真正愛上帝的人,就會遵行上帝的命令,聽從上帝的旨意去行事。作者說上帝的命令「並不難於遵守」,是可以實踐出來的。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從身邊的兄弟姊妹身上開始做起。

第4至5節,作者說凡是上帝的兒女都必能因為信心而「勝過世界」。這句話確實不錯,不論是從基督教會歷史來看,或是從信徒的信仰經驗上來檢驗,都會看到這樣的見證。會有這樣的經驗,就是因為耶穌基督復活所帶來的生命力量,這種超越死亡而復活的力量,絕對不是人類社會任何力量可以阻止的。作者說這是因為「信心」的緣故,而這信心是來自耶穌基督的復活。

「只有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人才能勝過這世界」,原因是耶穌乃上帝差遣到這世界上來的救主,他用死在十字架上的愛來勝過邪惡的權柄。

在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不是殺人的軍事武器,而是愛。只有愛,才能改變這個世界,也只有愛,才能讓人將尖銳、殺傷力極強的武器收起來。這就像先知彌迦所說的,上帝的愛要「排解列強的爭端」,要把「刀劍打成鐮刀」(參考彌迦書四:3)。人類之間若真的依照耶穌基督的教訓去遵行,就會使戰爭消失,會使所有打仗的武器都成為生活的工具。這個世界,是因為打仗而分裂,卻可以因為彼此相愛而連結。

第6節,這節可參考馬可福音第一章8節。洗禮是用水,因此,「水」,已經不僅僅是一般用來潔淨的一種材料,而是在基督教信仰上成為「分別為聖」的一個記號。

「血」,這在聖經中很清楚的是代表著生命的記號,可以用來作為贖罪(參考利未記十七:11)。這裡說耶穌基督是「藉著水和血」,這已經很清楚表明他不僅將信靠他的人「分別為聖」出來,而且為了所有信靠他的人,耶穌基督是用他的生命來作為贖罪祭,而這贖罪的方式,就是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約翰一書的作者特別指出這血乃是「犧牲的血」,不是一般的血,而是耶穌基督獻出了他的生命所流出來之血,作為救贖的記號,這才成就了救贖的功效。

「聖靈也親自見證這是真實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這表示聖靈參與了洗禮的行列,因此,聖靈可以為洗禮這件事作見證。因為能感動一個人認識耶穌為生命的救主,不是人的能力,真正能啟開人的心靈認識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是上帝的聖靈親自做工的結果。

約翰一書的作者在這裡說「聖靈就是真理」,這句話已經清楚表明聖靈和真理是同一的。聖靈乃是上帝本身,而上帝就是真理。

第7至8節,這裡進一步解釋就連洗禮用的水,以及耶穌基督的寶血也都會和聖靈同時作見證。見證受洗的人歸屬於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女。約翰一書的作者強調「聖靈、血和水」等這三樣都是一致的,意思就是沒有輕重之分。換句話說,一個基督徒在這世上接受洗禮,就如同接受了耶穌基督的救恩,而這個人就因為透過受洗而蒙聖靈的感動、潔淨他的生命,這些都是一氣呵成,連在一起,沒有分開的。

第9節,當一個人因為聽到有人傳福音信息給他,受到感動而決定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他生命的主,因此,接受洗禮,就是這裡所說的「人的見證」。既然人的見證我們可以接受,若是上帝親自見證當然遠超過人的見證。耶穌基督在傳福音的時候,經常遇到有猶太人要他再用神蹟來證明自己的身份,耶穌基督很清楚地告訴這些尋求證明的猶太人說,上帝就是最好的證明(參考約翰福音八:17—18)。因為他是在為上帝工作,且依照上帝的旨意去行(參考約翰福音六:38、八:38)。

第10節,這節很清楚說明信耶穌基督的人,和不信者之間是有差異的;作者很清楚地提到信耶穌基督的人必定會為所信的作見證。

第11節,這裡提到只要是信耶穌基督的人,必定會得到上帝賞賜的恩典,就是獲得「永恆的生命」。相對的,不信耶穌基督的人就是敵對上帝者,這樣的人否定了上帝的見證,不認為上帝的所做的見證是真實的。

第12節,這節為前面所說的作了簡潔的結語:誰有耶穌基督同在,誰就會獲得永恆的生命。相對的,就沒有。

第13節,再次強調會有「永恆的生命」賞賜給「信奉上帝的兒子的人」。這是個帶有應許的約,也是基督教信仰最終極的目標。約翰福音的作者就一再告訴我們,凡是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將得到上帝賞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參考約翰福音三:15、16、36、十二:50、十七:2、3),耶穌基督也親自這樣告訴所有信靠他的人(參考約翰福音五:24、六:40、47、54、十:28)。

第14至15節,這是含有應許的經文,在這兩節中,作者說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有兩件很好的福氣,其一就是可以藉著耶穌基督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其二是上帝會垂聽信耶穌基督的人的祈禱。

能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乃是因為有耶穌基督為他作見證,證明信徒們知道彼此相愛。因為只有在真實的愛裡,人面對上帝的審判才不會恐懼(參考約翰一書四:17)。

上帝一定會垂聽他的子民祈禱,這是整本聖經的信息。但不要忘記,祈求主要的目的,就是學習明白上帝的旨意,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第16節,就是相對句型,在第16節的上半句說「不至於死的罪」,下半句則說「有些罪導致死亡」。依照摩西的法律,最嚴重而不可原諒的,就是指褻瀆聖靈的罪(參考利未記廿四:16)。耶穌基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所犯的罪和所說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到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因為他所犯的是永遠的罪。」(馬可福音三:28—29)可以這樣了解:一般的錯誤行為是可以被原諒的,因為人不完全,經常會犯錯,特別是人的心思意念中經常會有罪出現,就如同使徒保羅在描述人生命的軟弱所說的,應該做的事,沒有去做,反而去做那不該做的事(參考羅馬書七:19—24)。他強調這種人在不能自主的情況下,往往做出導致生命死亡的罪惡,這種罪惡就是離棄了上帝(參考羅馬書六:36)。

第17節,「不義」,這是指和上帝的關係已經破壞了。但作者說這些也有可以修補的可能,就是透過耶穌基督救贖的愛來重新調和。這種方式就是用祈禱來尋求上帝的寬恕。

但若是故意侮辱了上帝的神聖,就是指明明知道不可以拜偶像,卻故意這樣做。或明明知道在教會中不可以欺騙,卻又這樣行,這便是藐視上帝的尊嚴。這樣的罪是「會導致死亡」。

	第18節,這節談到「上帝的兒女不會繼續犯罪」,這句話並不是說基督徒都不會犯罪,而是說信耶穌基督的人會知道上帝不喜歡人犯罪,也知道上帝會垂聽信徒的禱告,因此在知道自己犯罪之後,就會趕緊悔改認罪。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最大的美德,就是知道悔改認罪,而悔改認罪乃是上帝所喜悅的事。這就是此節所提到的「不會繼續犯罪」。這種「不會繼續犯罪」,是因為有上帝的聖靈在帶領、保守,使他知道保守自己純潔的心靈好面對上帝的審判。

	第19節,可看到基督徒在每個時代都是很孤獨的,因為這個世界都是「處在那邪惡者的轄制下」,但基督徒卻是「屬於上帝」的,這是因為有耶穌基督救恩的緣故。

	第20節,這節可說這本書信的結尾,也是這本書信最中心的信息要告所有讀者: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兒子,他來到這個世界上,藉著他認識了信實的上帝而得到「永恆的生命」。

	第21節,所提到的「假神」,剛好第20節的「真神」相對照;真神,帶給人「永恆的生命」,相對的,「假神」所帶來的是生命的死亡。作者希望所有的讀者、信徒都能遠遠躲避這會帶給生命永遠死亡的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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