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主日學聖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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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課 約翰壹書: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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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目的:

探討約翰壹書的寫作背景與信息。

▲具體目標:上完本課以後,學生應該能夠:

      1. 說出約翰壹書的特色,至少一個。

      2. 說出約翰壹書的主要信息,至少一個。

▲本課金句:約翰壹書 3:23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現代中文譯本:

  他的命令就是:我們必須信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而且照基督的命令彼此相愛。

 台語白話字:

  Ia I e beng-leng si an-ni, chiu-si lan sin I e Kia Ia-so Ki-tok e mia, koh tai-ke sa-thia, chiau I so ho lan e beng-leng.

 台語漢字:

  也伊的命令是按呢就是咱信伊的子耶穌基督的名,閣大家相疼照伊所互咱的命令。

▲本課大綱:一、約翰壹書的背景與特色

      二、生命之道

       1. 認識上帝

       2. 認識耶穌

       3. 認識聖靈

      三、彼此相愛

      四、辨別諸靈

      五、至於死和不至於死的罪

▲相關經文:約翰壹書 1-5 章

▲討論與分享:

  1. 目前我們社會所流行的思想是什麼?這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有何衝擊和影響?基督徒當如何因應?

  2. 你對上帝的認識與體驗如何?約翰壹書所提到的各點,那一點對你最有意義?為什麼?請分享。

  3. 如果沒有耶穌基督,你的人生會變成怎樣?你體會到耶穌基督就是你的生命嗎?

  4. 你有這樣的體會,在疑慮不安時得到聖靈的安慰嗎?或者不知如何前行,而得到聖靈的指引?請分享。

  5. 在遵守「彼此相愛」這個教訓時,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會遇見什麼樣的困難?如何克服?

  6. 你有辨別諸靈的經驗嗎?你所根據的標準是什麼?對於講員或教師所講的信息,你會不會也持分辨的態度?這會不會影響我們領受上帝的話?如何才能辨別而又領受從上帝來的信息?

▲課程內容

一、約翰壹書的背景與特色

  1. 約翰壹書的寫作背景

  約翰壹書一般咸認是使徒約翰晚年在以弗所寫給亞細亞一帶教會的書信(註 1)。根據早期教父的傳統,使徒約翰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 或譯豆米仙, 81-96 A.D.)死後被釋放,他來到以弗所教會,在那裡寫了約翰福音和約翰壹書。當時約為第一世紀末,耶穌的十二門徒僅剩約翰一人,他回想過去與主耶穌基督生活、相交種種,又知道自己在世的時日不多,就對他所愛的教會提出殷殷勸勉。

  你記得使徒約翰的事蹟嗎?請分享一、二。使徒約翰是伯賽大人(約 1:44, 可 1:19),父親西庇太是漁夫,母親撒羅米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姊妹,常供給耶穌和門徒旅行傳道所需(路 8:3);耶穌死的時候,她和幾個婦女在十字架下觀看,並在第三天清晨一起前往要膏耶穌(可 15:40-41、16:1)(註 2)。

  約翰和哥哥雅各,他們倆人的綽號是「雷子」(可 3:17),可以想見,他們的脾氣並不好。有一次,耶穌來到撒馬利亞村莊,那裡的人不接待耶穌,他們就要求耶穌准許,讓他們吩咐火從天而降來燒滅撒馬利亞人,耶穌不許(路 9:51-56)。雅各、約翰與彼得三個人同為耶穌最親近的門徒,他們都慢慢地為主耶穌所改變。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所愛的門徒最有可能就是使徒約翰(約 13:23、19:26、20:2、21:7),耶穌臨死之前,甚至把母親馬利亞託付給約翰來照顧(約 19:26-27),可見他是一個相當貼心的門徒。

  約翰壹書的對象,不像彼得前書所面臨的是外在逼迫,討論的重點就在試煉中的喜樂;約翰壹書所面臨的是內在的危機,也就是異端思想的入侵。異端並非外來的逼迫,而是從內部產生的,所以更難處理。公元第二世紀時,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註3)在希臘各地非常流行,但它並沒有統一的教訓,也沒有什麼正典可作遵循,其主張隨著各個諾斯底主義者而有所差異(註 4),歸納起來其最基本的主張有二:

  (1) 宇宙二元論:主張靈界是善的,所創造出來的物質是邪惡的,二者相互對抗、完全不相混淆。上帝住在遙不可即的靈界中,與這物質世界無關。舊約中的耶和華既是創造世界萬物的,他就是次等的神。

  (2) 知識是救贖的途徑:人必須靠知識與智慧,才能將靈魂從肉體的桎梏中釋放出來。這個知識包括我是誰,我從那裏來,將來往那裏去等等,而此等知識之獲得必須靠一個救贖者。雖然有些諾斯底主義者主張這個救贖者就是耶穌,但此救贖者的功能不像基督教會所主張的,耶穌藉著死與復活,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而比較像存在主義式的自我了解(註 5)。

  根據這樣的思想所帶出來的倫理影響有四方面:(1) 肉體是邪惡的,所以要禁慾。(2) 肉體既然無用,我們可以漠視它,或放縱它。此第二個見解雖然與第一個相反,但它也是從諾斯底主義發展而來,可以說是諾斯底主義的另一支。(3) 自認為屬靈,以為靈魂既已脫離肉體轄制,不受肉體侵害,就以自己為無罪。(4) 區分有知識、已經得釋放的屬靈人和未獲此能力的人,而且前者輕看後者。

  這種思想除了可能在道德上容易導致放縱以外,在理論上亦無法接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件事,因為按照諾斯底主義者的講法,肉身屬於物質,是邪惡的,基督就不可能取肉身而存在。從這種想法導出兩種反對道成肉身的基督論異端:(1) 幻影說(Docetism):希臘文幻影動詞的意思是「看來如此」。幻影說主張,基督只是像有肉體存在,卻無真正的肉身、血液、物質或身軀,耶穌的肉體只是無實體的幻像。(2)色林妥主義(Cerinthianism):它主張耶穌只是一個人,只有當他受洗時,基督的靈才臨到他;而當他上十字架時,這靈又離開他。如此,神性的基督並未受苦,他只是純粹屬靈的存在。

  事實上,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他是完全的神,道成肉身成完全的人。任何否定耶穌基督神性或人性的主張,都是異端。約翰壹書就是要來對付這樣的異端。曾有學者以為既然約翰壹書要對付的是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義思想,它就不可能由使徒約翰在第一世紀末執筆。事實上,思想潮流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諾斯底主義的思想在第一世紀尾聲,已經開始蘊釀;使徒警覺到它的危害與影響,早早提出辯駁,是十分有可能的。

  目前我們社會所流行的思想是什麼?這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有何衝擊和影響?基督徒當如何因應?

  2.約翰壹書的特色

  約翰壹書雖然不長,只有五章,但它所蘊含的真理非常豐富。它不像保羅書信、雅各書信或彼得書信,因為它沒有書信開頭的問安或結尾的請安,也不重視教理的論證,而只是平鋪直述地談到他的見證和論點。其如良牧般出於真愛的熱誠,字裡行間處處可以感受得到。

  約翰壹書的內容諸多重複,像論到光(1:5,7、2:9-11),論遵守誡命(2:3-5、3:11,23、4:21、5:2-3),論住在主裡面(2:5-6, 24,27、3:6,24、4:13-16),論彼此相愛(2:7-10、3:11-24、4:7-21、5:1-2),論到敵基督(2:18-29、4:1-6),論認罪與犯罪(1:8-10、2:1-2、3:4-12、5:16-18),論勝過世界(2:15-17、4:4-6、5:4-5,18),都是一再反覆陳述。想一想使徒約翰的年紀,就不會驚訝他為何會如此反覆叮嚀,而如此不斷重複更是要提醒我們看到它的重要性。

  此外,約翰壹書用到許多對比,像光明與黑暗,愛與恨,行義與犯罪,基督與敵基督,愛父與愛世界,上帝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等等。

  3.約翰壹書和約翰福音的關係

  學者很早就注意到約翰壹書的字彙、思想、風格和約翰福音頗類似,此二卷書被認為同為使徒約翰所作。當然,它們的強調點各有不同:約翰福音是要叫人得永生(約3:16、20:31),本書是要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 5:13);約翰福音證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本書則反駁那不認耶穌基督為上帝兒子者的錯誤;約翰福音是要領人進入上帝的家,本書則教導人在上帝家中如何跟上帝相交並與信徒團契交通。

二、生命之道

  約翰壹書一開始就提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他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他所要見證的有三方面:

 1. 認識上帝

  (1) 上帝是天父(約壹 1:2、2:1,13,22、3:1-2、4:14)。稱上帝為父是從耶穌開始的,這是非常親密的關係,以後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約壹 5:1),都是上帝的兒女(約 1:12)。祂是天父,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多麼寶貴的關係!

  (2) 上帝就是光,祂在光明中,在祂毫無黑暗(約壹 1:5, 7)。感謝主,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 2:8);當我們看見世界黑暗的一面時,不要灰心,因為上帝就是光,祂就要臨到。

  (3) 上帝是信實的、公義的,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祂都要赦免(約壹 1:9)。這對有罪的我們來說,是何等大的鼓勵!有如此赦罪的平安,我們才有力量繼續往前,奔跑天路。

  (4) 上帝就是愛(約壹 3:1、4:7-8,16,19)。可能有人對上帝的愛不能體會,看不見上帝的愛在那裡,約翰壹書 4:9 告訴我們,「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5) 上帝是真實的(約壹 5:20)。詩人曾經說,「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 39:5) 感謝上帝,祂是真實的,也是我們的倚靠。

  你對上帝的認識與體驗如何?約翰壹書所提到的各點,那一點對你最有意義?為什麼?請分享。

 2. 認識耶穌

  (1) 耶穌是基督。耶穌復活以後,他門徒的見證都集中在這一點。使徒約翰說,不認耶穌是基督的,他是說謊話,是敵基督的(約壹 2:22、5:1);而凡認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約壹 5:1)。

  (2)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壹 1:3,7、2:22-24、4:15、5:5,10-13,20);他從起初就與父同存在,只是到後來才顯現出來,他其實是永遠存在的(約壹 1:1-2、3:5)。對照約翰福音 1:1,道在太初就與上帝同在,足見耶穌有完全的神性。

  (3) 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約壹 4:2)。這在約翰福音 1:14 已經說過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這裡更加強調,作為辨別諸靈的標準。

  (4) 耶穌顯現為要除掉人的罪(約壹 3:5),他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 2:2、4:10)。正因為他是公義的(約壹 2:29、3:7),是義者(約壹 2:1),是無罪的(約壹 3:5),所以他能夠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1:7)。

  (5) 耶穌是中保(約壹 2:1),也就是幫助者。我們靠著他可以進到上帝面前。

  (6) 耶穌是父所差來的世人的救主(約壹 4:14)。

  (7) 主耶穌就是生命(約壹 1:2);使徒約翰一定想起耶穌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 14:6)。難怪他會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 5:12)。你有這樣的體會嗎?如果沒有耶穌基督,你的人生會變成怎樣?

  使徒約翰所認識的耶穌基督是何等豐富、何等寶貴!他不但拯救我們,也要隨時隨地幫助我們;不單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

 3. 認識聖靈

  當使徒約翰說到主的恩膏時,他指的是聖靈(約壹 2:27),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並在凡事上教訓我們,這是主耶穌離開世界以前所提到的應許(約14:16-17,26)。聖靈給我們確據,讓我們知道上帝與我們同在(約壹 3:24、4:13),聖靈也為耶穌作見證(約壹 5:8)。你有這樣的體會,在疑慮不安時得到聖靈的安慰嗎?或者不知如何前行,而得到聖靈的指引?請分享。

  對上帝、對主耶穌、對聖靈有這樣的認識,這就是永生呢!(看約 17:3)

三、彼此相愛

  彼此相愛是約翰壹書很重要的教訓。使徒約翰一方面強調在知識上對上帝、對主耶穌與對聖靈的認知,另一方面則強調信徒應該彼此相愛。

  愛心是人人都有的,但是使徒約翰提醒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而要愛父(約壹 2:15)。換句話說,愛的對象是什麼很重要。有愛,而對象錯了也是枉然。世界是什麼意思呢?世界並不是指上帝所造的大自然界,而是一切與父上帝相敵對的勢力,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等,這些都是暫時的,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 2:15-17)。試想,愛一些短暫虛無飄渺的東西,等它過去之後,換來的只是一場虛空!因此,我們應該愛父上帝。不過,世界的誘惑也是蠻大的,要勝過它,非得信靠主耶穌不行(約壹 5:5)。

  其次,愛上帝、認識上帝的人就要遵守祂的誡命、遵守祂的道(約壹 2:5),這樣的愛才是真愛。有知識,就要有行動。真正的認識是帶有行動的:「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壹 2:3)

  祂的命令是什麼呢?「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 3:23)「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 4:21) 愛上帝與愛弟兄,這正是誡命中最大的兩條,耶穌在世時曾經跟律法師討論過(可 12:28-34),約翰一定印象深刻,所以在此特別強調。

  為什麼要彼此相愛呢?這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 4:11, 19),愛是從上帝而來,祂就是愛的源頭(約壹 4:7)。

  要怎樣彼此相愛呢?使徒約翰提醒我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 3:18)

  彼此相愛的結果如何?「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裏面。」(約壹 4:12)不但如此,我們愛上帝的心也會逐漸完全(約壹 4:12,17),而且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約壹 4:17)。可見,藉著彼此相愛,我們跟上帝要進入一個更親密的關係中。

  在遵守「彼此相愛」這個教訓時,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會遇見什麼樣的困難?如何克服?

  看使徒約翰這樣反覆討論彼此相愛,可以想見,他的內心一定充滿了愛。這和他年輕時初跟隨主的個性實在大不相同。

  除了彼此相愛之外,約翰壹書在信徒行為方面還強調要行義,不要犯罪(約壹 3:4-7)。這對諾斯底主義其中一支所散播的思想,以為肉體可以隨意放縱,正是一個當頭棒喝。不過,這樣說並不表示基督徒不會再犯罪。使徒約翰已經說得非常清楚,「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 2:1b) 最重要的是要認罪,得到上帝的赦免(約壹 1:9),然後悔改轉離,不再犯罪。約翰壹書在此以舊約亞伯和該隱為例來警戒不可行惡,要行善(約壹 3:12)。值得注意的是,他說該隱的行為是惡的。光讀創世記,有時不明白上帝為什麼看上亞伯和他的供物,而看不上該隱和他的供物(創 4:4-5);有人甚至以此來為該隱殺他的兄弟亞伯作辯護。但這裡告訴我們,該隱的行為是惡的(約壹 3:12),他自己行為不好不檢討,還要殺他的兄弟。這一點其實在創世記 4:7 上帝對該隱所說的話中已經有暗示和警告:「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可見行為不好,再怎麼獻祭,上帝還是不會悅納。

四、辨別諸靈

  靈是屬於超自然的,它會有超自然的現象,像說方言、翻方言、行神蹟、醫病等等。不過,雖然現象相同,來源卻有可能不同,有靈的現象,並不保證一定來自上帝。「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約壹 4:1) 使徒約翰提到有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壹 4:6),這對我們這個重視聖靈充滿的時代,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人包含有自然與超自然兩部份,在這兩者之間掙扎。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則是超自然進入自然,這和舊約中上帝向人顯現不同。道成肉身是一個相當獨特的事件,凡與這主張有出入的,就是異端,是出於謬妄的靈,使徒約翰嚴厲地說,那就是敵基督者的靈。這就是第一個辨別諸靈的標準,也是最重要的標準:「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 4:2-3)

  講到謬誤的靈,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由於精神病的症狀與被鬼附者的症狀相當接近,有時候在教會中精神病患會被誤以為是鬼附的,而延誤就醫的時機,在教會中服事的人對此不可不慎(註 6)。

  約翰壹書是寫給教會的弟兄姊妹的,可見這些事會發生在教會內。使徒約翰提醒我們要分辨。除了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之外,對於所聽到的道理,也需要分辨。約翰壹書提到以下幾點分辨的標準和原則:

 1. 起初的感動和領受:

  使徒約翰說,「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裏。」(約壹 2:24) 又說,彼此相愛就是我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 3:11)。那起初的感動和領受,由於是過去發生的事件,不會再改變,可以作為準繩之一,以後所聽到的「新說」,都要和這起初的感動作比較。

 2. 恩膏的指引:

  起初的感動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一個人當初信主時,對真理的認識可能還不夠深刻,需要恩膏(聖靈)的內住和指引(約壹 2:27)。聖靈常住,還可以教導我們辨別諸靈。從前,聖靈只臨到極少數上帝所揀選的人,但自從主耶穌升天以後,五旬節聖靈降臨,主應許要賞賜聖靈來住在我們當中,引導我們。

 3. 信眾的檢覈:

  約翰壹書 4:4-6 提到你們,他們和我們:「你們是屬上帝的,並且勝了他們;…他們是屬世界的,…我們是屬上帝的,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與信主的弟兄姊妹分享,對照他們的看法和經驗,也是一個檢覈標準。這正是我們來上成人主日學的目的呢!

  如果一個人的信息大受不信主者的歡迎,這樣的信息我們也要小心分辨。有時候,世人所愛聽的信息多半是屬世界的事。真正傳主道理的,目標在於榮耀基督、分享基督。

  你有辨別諸靈的經驗嗎?你所根據的標準是什麼?對於講員或教師所講的信息,你會不會也持分辨的態度?這會不會影響我們領受上帝的話?如何才能辨別而又領受從上帝來的信息?

五、至於死和不至於死的罪

  約翰壹書 5:16 說: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這裡提到「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究竟什麼是「至於死的罪」,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關於「至於死的罪」有兩種最主要的解釋:

  1. 這是指肉身的死

  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有些罪是一定要死的,像打人以至打死的(出 21:12)、打父母或咒罵父母的(出 21:15,17)、隨便靠近會幕(民 18:22)、擅敢不聽從祭司或審判官(申 17:12);有些罪是不該死的,像誤殺人了人的(出 21:13)、爭吵時打傷了人的(出 21:18-19) 等等。律法中也特別提到誤犯的罪可以用獻祭的方法來除去(利 4:2,13,22,27、5:15,17-18、民 15:27-31)、誤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逃城去(申 4:41-43)。在新約保羅也有類似的看法:「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 這些都是指向肉身之死。

  2. 這是指靈魂的滅亡

  至於死的罪指的是故意拒絕基督贖罪祭的罪,例如褻瀆聖靈,或像約翰壹書 4:3所提到的敵基督。舊約一樣有這樣的概念,如果有人故意一犯再犯,很可能就沒有贖罪祭可以幫助他了(賽 22:14)。

  斯馬利(Samlley)認為約翰壹書 5:16 所說的死應該是指靈性上的死(註 7)。不過他也承認,約翰壹書的思想背景有可能就是猶太人所想的,有些罪可得赦免、有些罪不可得赦免(註 8)。

  有沒有那些特定的罪,是屬於約翰壹書所提的「至於死的罪」呢?布特曼認為約翰的用語相當地不特定,所以沒有什麼特定的罪屬於這個範疇(註 9),但是斯馬利根據約翰壹書整體的教導指出,所謂「至於死的罪」就是指那些與作為上帝的兒女、行在光明中不符合、相衝突的罪惡(註 10)。

  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他在內心爭戰或遇引誘時,有時也會失敗,但這是由於他的軟弱,並非故意的,約翰壹書 2:1-2 已經說過,我們有一位中保在這時可以幫助我們;若有別的弟兄如此,約翰建議我們當為他禱告。保羅也說:「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 6:1)

  至於那些故意犯的,可能是因為禱告也沒用吧,所以約翰未特別強調要為他禱告。約翰在此提到「至於死的罪」,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說明為什麼有些禱告未蒙應允。他剛才說過:「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約壹 5:15) 他要提醒信徒,為這種故意犯罪的人禱告要特別小心,恐怕會得不著,因此,不要期待上帝一定會垂聽(註 11)。但如果上帝的靈感動我們,我們還是可以為他禱告,就像撒母耳因為愛以色列人的緣故,不停止地為他們禱告一樣(撒上 12:20-25)。

▲附註:

  1. 關於本書的作者問題,在十六世紀以前,很少有人懷疑它是使徒約翰所作。近代學者雖然有許多質疑和討論,但公元第二、三世紀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 140-203A.D.)和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50-215 A.D.)均在其著作中提到約翰所寫的這卷書,我們寧願相信早期教父所言,約翰壹書的作者就是使徒約翰。

  2. 撒羅米是觀看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婦女中的一個,對照馬可福音 15:40-41 和馬太福音 27:56,前者說「撒羅米」,後者說「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我們可以推測撒羅米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再對照約翰福音19:25,這裡說「他(指耶穌)母親的姊妹」我們可以推測撒羅米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姊妹。

  3. 或譯成智慧主義。

  4. E.M. Yamauchi, "諾斯底主義",《當代神學辭典上冊》, 楊牧谷編, (台北:校園出版社, 1997), p.446.

  5. J.W. Drane, "Gnosticism",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566.

  6. 關於如何分辨鬼附與精神病,可參考高科爾(K.E. Koch),《鬼附與精神病》, 吳主光譯, 香港:種籽出版社, 1978.

  7. S.S. Smalley, 1,2,3 Joh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51, (ed) D.A. Hubbard, G.W. Barker, & R. P. Martin, (Waco: Word Books, 1984), p. 297.

  8. 同上,p. 298.

  9. 同上,p. 298.

  10. 同上,p. 298.

  11. 陳終道,《雅各書、約翰壹貳參書、猶大書》, 新約書信講義 10, (台北:校園出版社, 1996), 約翰壹書部份的 pp.135-136.

▲背金句:約翰壹書 3:23

▲作業:

  1. 請閱讀約翰貳書、約翰參書、猶大書。

  2. 請預習第八課的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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