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主日學聖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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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課 第一次宣教與加拉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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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目的:

探討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的經過以及寫加拉太書的主要目的。

▲具體目標:上完本課以後﹐學生應該能夠:

  1. 說出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旅途所發生的一件事蹟。

  2. 說出加拉太書的主要信息。

▲本課金句:加拉太書5:1

 新標點和合本: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現代中文譯本:

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所以,你們要挺起胸膛,不要再讓奴隸的軛控制你們。

 台語白話字:

Ki-tok thau-pang lan choe chu-iu, so-i lin tioh khia-chai, bo-tit ko koa tioh hit e choe lo- pok e ta.

 台語漢字:

基督解放咱做自由,所以恁著徛在,莫得閣掛著彼個做奴僕的軛。

▲本課大綱:

一、保羅和巴拿巴受差派

二、第一次宣教:加拉太省南部

三、加拉太書的背景

四、加拉太書:因信稱義

五、耶路撒冷會議

▲相關經文:

使徒行傳11:19-30、12:24-15:35、加拉太書1-6章

▲討論與分享:

  1. 你有同工嗎?誰是你的好同工?如何成為別人的好同工?

  2. 依你看,在自己的家鄉或向自己的家人傳福音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方便之處?

  3. 一個人如果擁有醫病的恩賜,教會的弟兄姊妹應該如何待他?要如何才不致於將這樣的人英雄化或神格化?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靠信心醫病這件事?

  4. 你信主以後或傳福音時遇到過什麼艱難嗎?如何度過?

  5. 你覺得我們的教會做宣教,應該從那裡做起?

  6. 人可以因行善而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嗎?這樣,基督徒還要不要努力行善?為什麼?

  7. 做基督徒,有什麼樣的包袱,有什麼樣的困難呢?基督徒容易被什麼樣的軛所轄制?

▲課程內容

 一、保羅和巴拿巴受差派

  保羅是掃羅的希臘名字,當他信主以後開始第一次旅行宣教時,使徒行傳就開始用保羅來稱呼他(徒13:9)。

  前曾說過,掃羅信主之後,第一次到耶路撒冷時,沒有門徒敢接待他,只有巴拿巴主動來找他,領他去見使徒們(徒9:26-27)。巴拿巴原名約瑟,出生在塞浦路斯,屬利未支派。他曾經把田產賣了,所賣的價銀供教會使用,可見他是一個家道豐富的人(徒4:36-37)。但是財富並未使他對人冷淡或驕傲,相反地,他很會照顧別人,使徒稱他為巴拿巴,意思就是「勸慰子」(徒4:36-37)。有這樣的別名,巴拿巴一定很會安慰別人、照顧別人。使徒行傳11:22-24又說,他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

  巴拿巴原先住在耶路撒冷,後來被使徒差派到安提阿(註1)去(徒11:19-23),在安提阿教會他帶領許多人歸向主。這期間,巴拿巴特地到大數去找掃羅,把他帶到安提阿一起同工了一年之久(徒11:25-26),他們兩人可以說是好同工。

  在你屬靈生命成長過程中,有沒有像巴拿巴這樣的人來幫助你?你曾否成為別人的巴拿巴?

  你有同工嗎?誰是你的好同工?如何成為別人的好同工?

  安提阿教會是一個相當特別的教會。先說安提阿這個城市,它原是敘利亞西流古王朝所建立的一個城市,後來落在羅馬統治之下,由於它在商業和軍事上是通往東方必經之路,就開始繁榮起來,其面積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註2)。

  安提阿教會是因司提反事件遭逼迫四散的門徒所建立的,使徒行傳11:20說,在這裡有塞浦路斯人和古利奈人,他們不但向猶太人講道,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安提阿可以說是第一個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教會。

  安提阿教會的信徒非常有愛心,一聽到即將有饑荒,就捐錢給住在猶太的弟兄,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去(徒11:27-30)。此外,這個教會有許多先知和教師(徒13:1),他們經常在一起事奉、禁食。當聖靈說,要差派巴拿巴和掃羅出去作工時,他們就順服,打發他們出去(徒13:1-3)。於是巴拿巴和掃羅就出發,開始了第一次宣教之旅。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的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教會開始的(徒11:26)。

 二、第一次宣教:加拉太省南部

  巴拿巴和掃羅離開安提阿時,和他們同去的有稱呼馬可的約翰。他們第一個到的地方是塞浦路斯,這是巴拿巴的家鄉。塞浦路斯島上,東邊是撒拉米,西邊是帕弗。他們從撒拉米上岸,經過全島,來到帕弗。在帕弗,他們遇見一個行法術的人敵擋真道,要叫方伯(註3)不信主。這個行法術的人名叫巴耶穌(註4),又稱做以呂馬,因為他會行法術。結果,保羅被聖靈充滿,當面斥責他,他就瞎了眼。方伯看見這件事,希奇主的道,就相信了。

  後來,當他們的船行到旁非利亞的別加時,那稱呼馬可的約翰卻離開這個宣道隊,中途回耶路撒冷去了。聖經沒有記載他離開的原因,有人猜測,這個年輕人吃不了苦,也有人說,他可能不滿保羅取代巴拿巴成了帶頭的人,因為馬可和巴拿巴有親戚關係,他是巴拿巴的表弟(西4:10)。的確,從這時候開始,保羅成了這個宣道隊的領袖,使徒行傳13:13開始用「保羅和他的同人」,而不是用「巴拿巴和掃羅」。

  依你看,在自己的家鄉或向自己的家人傳福音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方便之處?

  他們接著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這是另一個安提阿,不能與他們的母會敘利亞的安提阿相混淆。保羅在這裡的猶太會堂,受邀講了一篇重要的道理(徒13:15),他從以色列的歷史來闡述耶穌就是所應許要來的救主。這種論證方式和司提反殉道之前的講道類似,但是保羅這篇道理有一個新的重點:「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13:38-39)這一定也是保羅本人親身深刻的體驗。靠律法不能稱義,惟獨相信主耶穌,這一點後來發展成為保羅重要的神學思想,也奠定了基督教神學的基礎,使基督教從猶太教當中區分出來。

  猶太人對保羅所講的道理反應非常熱烈,下個安息日,幾乎全城的人都來了,但其中也有人因為嫉妒而毀謗他。於是保羅就開始轉向外邦人去,他對猶太人說,「上帝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13:46)

  接著他們來到以哥念,在以哥念他們遇見類似的事情,有人相信,有人反對。反對的人甚至要用石頭打他們,他們就逃往路司得去。

  在路司得,發生了一件很特別的事。保羅在這裡醫好一個生來瘸腿、兩腳無力的人,路司得城裡的人以為保羅是神藉著人形降臨在他們中間,就要向保羅和巴拿巴獻祭。他們稱巴拿巴為「宙斯」,稱保羅為「希耳米」(註5),因為看見發言者是保羅。保羅趕緊向他們說,當敬拜真神,唯獨拜祂,不能拜人,這才攔阻他們不獻祭與使徒(徒14:14-18)。但是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的猶太人聳恿眾人反對保羅,他們用石頭把他打得半死,還把他拖到城外。路司得的人不久前才把保羅捧得那麼高,現在卻要打死他,眾人的轉變何等快。保羅卻未因此喪膽,他離開路司得,就往特庇去,繼續傳福音。

  如果一個人擁有醫病的恩賜,教會的弟兄姊妹應該如何待他?要如何才不致於將這樣的人英雄化或神格化?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靠信心醫病這件事?

  保羅和巴拿巴在吃過這麼多苦頭以後,又從特庇回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在那裡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說,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如果是你,你敢不敢回去?在這裡有剛設立的教會,也有許多反對的猶太人,保羅為他們選立長老,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探望過這些門徒,保羅和巴拿巴就回母會安提阿去了。

你信主以後或傳福音時遇到過什麼艱難嗎?如何度過?

你覺得我們的教會做宣教,應該從那裡做起?

  簡單地用一個表來敘述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的旅程,這是公元47-48年間的事,他們回到母會安提阿約在公元49年:


地    點 經   文 重 要 事 項
敘利亞的安提阿(城) 徒 13:1-3 被聖靈差遣
西流基(港) 塞浦路斯(島) (撒拉米,帕弗) 徒 13:4-12 1.和巴拿巴,馬可同行 2.斥責行法術的以呂馬 3.方伯士求保羅信主
旁非利亞的別加 徒 13:13 馬可離開
彼西底之安提阿(城) 徒 13:13-52 1.在會堂講道,眾人反應熱烈 2.猶太人嫉妒,趕出他們
以哥念(城) 徒 14:1-7 1.在會堂講道,眾人反應熱烈 2.猶太人嫉妒, 要用石頭打他們 3.他們逃出城去
路司得(城) 徒 14:8-20 1.醫好生來瘸腿的 2.眾人要向他們獻祭不成 3.被石頭打
特庇(城) 徒 14:20-21 使好多人作門徒
路司得(城) 以哥念(城) 彼西底之安提阿(城) 徒 14:21-23 1.勸勉門徒恆守所信,忍受艱難 2.選立長老
別加(城),亞大利(港) 徒 14:24-26  
敘利亞的安提阿 徒 14:27-28 1.在教會作見證 2.寫加拉太書

 

請根據上表所述,用紅筆箭頭在下頁圖一中標出保羅第一次宣教的行蹤。

圖一 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

 三、加拉太書的背景

  加拉太原來是指高盧人在小亞細亞中北部所建立的王國,後經數度政治變遷,到公元前25年,此地區併入羅馬版圖。羅馬政府將這地區和南部一塊較大的土地合併成為一省,而稱為加拉太省。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旅行佈道所經過的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這些都是加拉太省南部的城市(徒13-14章)。而他們第二次,第三次旅行所經過的弗呂家,加拉太(徒16:6,18:23)則指加拉太省北方,亦即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地方。所以說到「加拉太」,可能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加拉太省,涵蓋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市,另一個是指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北部。

  加拉太書如果是保羅寫給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北部地區之教會,則其成書日期一定是在他第二次,第三次宣教旅行之後。早期的學者,像賴弗特(J.B.Lightfoot)多持這種看法,叫做「北加拉太學說」。近代學者,像蘭姆賽(W.M.Ramsay)則主張加拉太書是寫給加拉太省南部眾教會的書信,是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之後,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時就寫好的書信。這種主張稱為「南加拉太學說」。蘭姆賽的理由主要有二:第一,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6:1曾經提到,他請求加拉太的眾教會賙濟耶路撒冷的貧民,而同一段經文又提到三個地名,馬其頓(林前16:5),亞該亞(林前16:15),和亞細亞(林前16:19),它們都是指羅馬的省份,可見「加拉太」指的也是羅馬的省份,不是原加拉太人居住之北部地區。第二,如果加拉太書成書稍晚,如北加拉太學說所言,則當時的耶路撒冷會議已經舉行過,加拉太書所討論的內容和這個會議既然有密切關聯,不可能對此會議的決議隻字不提。因此,南加拉太學說多被近代學者所接受。

  這樣看來,加拉太書可能是保羅所寫最早的一封書信,是他在第一次旅行佈道之後,回到安提阿時,聽到有人去攪擾教會而寫的,對象就是加拉太省南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地的教會,時約公元49年(註6)。

 四、加拉太書:因信稱義

  保羅傳福音給外邦人,把上帝的福份帶給他們,這對猶太人而言,是一件令他們十分震驚的事。猶太人一向以為他們是上帝的子民,是承受上帝產業的,外邦人則是上帝震怒的對象。所以他們主張,要做基督徒,領受上帝的恩典,一定要先受割禮、遵守摩西的律法,換句話說,要先做猶太人。那時,有人在安提阿教導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15:1)事實上,猶太人在各地都如此主張。加拉太書的內容也有提到,有人攪擾加拉太人,更改了基督的福音(加1:7);有人教導他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加4:10);有人勉強他們受割禮(加6:11)。保羅寫加拉太書,就是要來駁斥這一點,他指出,靠著行律法不能稱義,唯獨相信耶穌基督方能(加5:6)。他從以下幾方面來論證這一點:

  1. 他做使徒的權威:保羅雖然沒有像其他使徒在耶穌生前跟過耶穌,他甚至還逼迫過基督徒,但是他信主之後直接得到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且他蒙召就是要做外邦人的使徒,這一點其他使徒也接納(加1:1-2:10);所以他的話帶有使徒的權威,他因信稱義的主張應當被尊重。

  2. 亞伯拉罕先於律法: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都是先於律法而存在的。「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加3:6)這樣的福氣因基督耶穌將臨到外邦人,使外邦人可以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3:14)。

  3. 從兒子和奴僕說起:猶太人奉行割禮、相信他們自己是上帝的子民,舊約常用父子關係來形容上帝和祂子民的關係。保羅在這裡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加3:26)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救贖我們,讓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加4:4-5)。可以得著所應許的產業(加3:29)。上帝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給我們確信,讓我們呼叫「阿爸!父!」(加4:6)。保羅闡述做兒子的雖然有繼承產業的權利,但是在年幼時,卻像奴僕一樣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必須等待長大成人才能自主。現在耶穌基督既然來到,他們就不需要再回到過去,像做奴僕一樣。

  4. 撒拉和夏甲作預表:保羅指出,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分別由妻子撒拉和妾夏甲所生,這正好預表兩個約,前者預表上帝的應許,因為撒拉生以撒來承受產業,完全是憑上帝的應許,那時撒拉的月經已經斷絕了呢!後者預表西乃山的律法,因為夏甲生子為奴,可見應許是在律法之上(加4:21-31)。

  5. 從無法遵行全律法說起:保羅指出,行割禮的人他是欠著行全部律法的債。事實上,一個人不可能遵行全部律法,因此想要靠律法稱義的人就與耶穌基督的恩典無份(加5:3-4)。那些受割禮的人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叫人受割禮,只不過是要藉著肉體誇口而已(加6:13)。

  6. 從耶穌基督說起: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又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以自由(加5:1)。我們因信基督已經被稱為義了,不必再靠遵行律法(加2:16)。

  保羅如此反覆論述就是要說明,要做基督徒,不必先成為猶太人、守律法、行割禮等等。幸好有保羅如此為福音辯駁,要不然,基督教就變成猶太教的一支了。當然,無可否認的,基督教脫胎自猶太教;兩者同有一位「父」,但是對「子」則持有不同看法,一個接受,另一個拒絕。

 律法的功用

  猶太人所看重的摩西律法既然不能使人稱義,那麼它存在的價值和功用在那裡呢?是否我們今天可以將它摒棄呢?保羅指出,律法的功用在於:第一,它是我們的老師,告訴我們何為罪。第二,它把我們引到基督面前,使我們領受上帝的恩典(加3:24)。

  耶穌也說過,律法的一點一畫都要成全(太5:17-18),可見律法至終是要成全的,但是它要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全。我們因信基督而在他裡面成全律法,不是靠著行為來成全,這點在以後的羅馬書有更詳細、更完全的論述。

 基督徒的自由

  這樣,做基督徒是否完全自由,可以為所欲為了呢?在耶穌基督裡的已經得釋放,得自由,這是真的,因為我們蒙召就是為要得自由(加5:13)。但是這樣的自由不是要給人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基督徒有上帝兒子的身份(加4:5),領受聖靈(加4:6,3:14),就當靠聖靈來行事(加5:25)。有聖靈內住的人,自然而然就會有生命的流露,而有「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或許讀加拉太書時我們會感到奇怪,保羅語氣為什麼那麼激烈(加1:6-9)。前面說過,加拉太眾教會(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是保羅在患難中建立的,可以說是保羅所生的。難怪保羅那麼在意他們是否仍然持守福音真道。

  保羅在這裡作結論說,「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又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這就是保羅寫加拉太書最主要的目的。

  人可以因行善而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嗎?這樣,基督徒還要不要努力行善?為什麼?

  做基督徒,有什麼樣的包袱,有什麼樣的困難呢?基督徒容易被什麼樣的軛所轄制?

 五、耶路撒冷會議

  保羅傳福音給外邦人,有愈來愈多的外邦人信主,教會中就同時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保羅主張,外邦人信主不必先行割禮、成為猶太人。這就帶出一個重要的問題,導致在教會中大家意見分歧。有不少奉割禮的猶太人,他們相當堅持,認為一個人如果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就不能得救(徒15:1)。這種主張在安提阿教會引起紛爭。他們就派代表到耶路撒冷和使徒長老們討論。使徒行傳15章詳細記載耶路撒冷會議的經過和結論,給日後所有的基督教會知所遵循,也給教會如何處理紛爭立下一個好榜樣。在耶路撒冷,眾使徒長老聚會,商討這件事,許多人起來發言,最重要的有三個:

  1. 彼得:彼得曾經向羅馬軍官哥尼流傳福音,親眼看見聖靈降在外邦人身上,他也為這件事在猶太人面前說明過。他在此特別強調,不要再把猶太人所背負不起的軛加在外邦信徒身上,因為「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徒15:11)

  2. 巴拿巴和掃羅:他們述說在外邦人中傳福音,上帝藉他們的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

  3. 雅各:這是主的兄弟雅各,被稱為教會的柱石之一(加2:9),從加拉太書2:12,我們知道他是嚴守律法者的首領。雅各站起來做了一個重要的結論,為大家所接受,就是不要再為難歸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0)。

  為了平息紛爭,使徒們特別將這一次會議的結果,寫了一封信,派兩個代表,猶大和西拉,隨著掃羅、巴拿巴回安提阿去。自此之後,外邦人歸主以後在教會中當如何行,就有了重要的指引。

  關於勒死的牲畜和血究竟可吃不可吃,以後還有一些討論。有些抄本並無「並勒死的」等字眼,因此有人認為這是指流血事件或謀殺,這樣就把這四樣禁令都歸在道德範疇裡(註7)。也有人說,這樣的會議結論是與當時的猶太人妥協的結果;由於當時加拉太,基利家一帶的猶太人比較多,基督徒如果不禁戒這些,會引起猶太人反感,所以明文禁止;因此,這可以說是特殊性的教導,並非普遍性的原則(註8)。無論如何,耶路撒冷會議是一個重要的突破,也讓我們看到教會內如果意見分歧時,可以如何面對和處理。

▲附註:

  1. 使徒行傳中提到兩個安提阿城,一個在敘利亞,一個在彼西底。它們都是西流古王在公元前301年所建,為紀念他的父親而命名為安提阿。這裡所說的是敘利亞的安提阿。

  2. 見滕慕理,《新約綜覽》,陳偉明等譯,(香港:宣道出版社,1996),p.207.

  3. 方伯就是Proconsul,也可譯作省長或總督,是羅馬參議院所派的省份長官,無兵權。見徒13:7、18:12。

  4. 「巴」在希伯來話是「兒子」的意思,像「巴拿巴」的意思就是「勸慰子」。而耶穌是當時一個通俗的名字。

  5. 「宙斯」是希臘主要神明,「希耳米」是替宙斯傳話的使者。

  6. 由慕迪聖經學院所出版的幻燈及其解說,採取的是「北加拉太學說」,將加拉太書的寫成放在稍後期。詳見梁望惠,《門徒書信與啟示錄》,(台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育委員會,1999),附錄一。

  7. 滕慕理,《新約綜覽》,陳偉明等譯,(香港:宣道出版社,1996), p.213.

  8. 詳見王守仁,「應用聖經作倫理抉擇」,華人神學期刊 vol 1,1986, pp.49-62.

▲背金句:加拉太書5:1

▲作業:

  1. 請閱讀使徒行傳15:36-18:22、帖撒羅尼迦前書1-5章、後書1-3章。

  2. 請預習第五課的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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