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170 論責備弟兄

<上一段 全列表 下一段>
經文:
馬太福音
18:15-18
16:19
馬可福音路加福音
17:3
約翰福音
20:23
15 「假使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見他,指出他的錯誤;只是要在他跟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做。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 16 假使他不聽,你就約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這樣,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 17如果他仍然不聽,就把這件事的始末向教會報告。他對教會也不聽從的話,你就把他當作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 18 「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所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你們在地上所准許的,在天上也要准許。 18:15-183 你們總要當心! 「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就勸誡他;要是他悔改了,就饒恕他。 17:3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 20:23
19 我要給你天國的鑰匙,你在地上所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你在地上所准許的,在天上也要准許。」 16:19

  1. 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11.2:
    人若不能在這些事情上約束自己,怎能向別人傳講自製的道理呢?人若不逃避貪愛金錢,就會因拜偶像而敗壞,並且被裁定為外邦人的一分子,外邦人對主的審判一無所知。正如保羅的教導說:“我們豈不知道聖徒要審判世界嗎?”
  2. 《十二使徒遺訓》15.3:
    此外,你們要彼此糾正,但不是在怒氣中,乃是在和睦中,就如你們從福音書中所學到的。若有人得罪鄰舍,任何人都不要與他交談,也不要讓他聽見你們的話,直到他悔改為止。
信望愛CBOL計畫信望愛資訊中心提供、黃錫木博士編著 創用CC 3.0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