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使徒教父平行經文

§58 耶穌論報復


  1. 《革利免一書》2.1:
    此外,你們全然謙卑,不自高自大,自己存心順服而不是要求別人要順服;曉得“施比受更令人愉快”,滿足於上帝的供應。你們留心他的話,殷勤存記在心底裡;將他的受苦常常活畫在眼前。
  2. 《十二使徒遺訓》1.4-5:
    (4)要禁戒肉體和外在的情欲。“有人在你的右臉打了一耳光,連另一邊也轉過來由他打,”這樣,你們就完全了。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有人拿你的外衣,連內衣都給他”;“有人從你身上拿走你的東西,不要討回來”,因你不能這樣作。(5)“凡求你的,就給他,不要求他歸還,”因為天父希望我們將他所賜的分給眾人。那遵照命令而施予的人有福了,因為這樣的人是無罪的。但那沒有需要而接受的人有禍了:當然,那有需要而接受施予的人就無罪;但那沒有需要而接受的人必須說明接受的因由,為什麼接受,目的何在,他要入獄受審,要查究他所行的,若不還清最後一分錢,絕不能獲得釋放。
  3. 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2.2:
    然而,“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的,也必叫我們復活”,只要我們遵行他的旨意,遵守他的命令,愛他所喜愛的,遠離任何不義、貪婪、貪財,譭謗和假見證,並且“不以惡報惡,不以辱駡還辱駡”,也不以擊打還擊打,不以咒詛還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