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4:27 |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4:28 |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4:29 |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4:30 |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4:31 |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4:32 |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4:33 |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4:34 |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4:35 |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1 |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2 |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3 |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甚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4 |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5 |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6 |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7 |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8 |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9 |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10 |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5:11 |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12 |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5:13 |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 注释 串珠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