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22:1 |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 |
22:4 |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 |
22:7 | 「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 |
22:8 |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 |
22:9 | 「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甚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甚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