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4:2 | 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命令。 | |
4:5 | 我照着耶和华―我 神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 |
4:6 |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 | |
4:8 | 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 | |
4:10 |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华对我说:『你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 | |
4:14 | 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