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经文 | 注释 |
18:6 | 引人犯罪( 可 9:42-48 路 17:1-2 )「无论谁使信徒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离弃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 | |
18:7 | 这世界竟有使人离弃我的事,多么悲惨啊!这样的事固然会发生,但是那造成这种事的人要遭殃了! | |
18:8 | 「如果你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使你犯罪,把它砍下来,扔掉。缺手缺脚而得永恒的生命,比手脚齐全而被扔进永不熄灭的烈火中好多了。 | |
18:9 | 如果你的一只眼睛使你犯罪,把它挖出来,扔掉。只有一只眼而得永恒的生命,比双眼齐全被扔进地狱的火裏好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