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6章1节 到 6章1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肆、神在成圣上的公义  6:1-8:39 
  一、基督徒与罪的关系  6:1-23 
    (一)基督徒对罪律是死的  6:1-14 
          1.听到前面 5:20 的结论,我们该有何反应?是不是继续留在罪中让
            上帝的恩典显多? 6:1 
            ●「仍在」:SG 1961,「停留」、「持续」、「坚持」。
            ●「显多」:SG 4121,「增多」、「增多」、「充足有余」。
            ◎正如许多人因为误解「因信称义」的教义而有的错谬结论:信耶
              稣之后就有了天堂通行证,做什么坏事都没关系了,反正耶稣都
              能拯救。
            ◎此处不是指「偶尔的犯罪」,而是「决心持续生活在罪中」。
            
          2.答案是「绝对不行」:  6:2-5 
            (1)基督徒的身份是对罪死了的人,怎能继续在罪中活呢?  6:2 
               ●「死了」:SG 599,「死」。原文是简单过去式,代表基督
                           徒在过去的某一点死了。用的是「法律意义上」的
                           「死了」。
               ●「在罪中活着」:SG 2198+SG 1722+SG 846,「活在它(
               					 罪)里面」。
                           
            (2)难道读者不知道受洗归入基督,是已经受洗归入基督的死了? 6:3 
               ●「受洗归入基督」:SG 907+SG 1519+SG 5547,也可以译为「
                                   我们在基督里受洗」,不过似乎以「受洗归入
                                   基督」比较贴切。
                                   
            (3)因此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透过受洗归入他的死); 为的是叫我
               们有新生命的样式,正如基督藉着天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6:4 
               ●「一同埋葬」:SG 4916,「与....同葬」。圣经中仅出现于
                                罗 6:4  西 2:12 。
               ●「新生」:SG 2538+SG 2222,「新生命」,其中「新」仅出现在
                            罗 6:4  7:6 。
                           
            (4)因为基督徒若在基督死的形象上与基督合一,我们也会在他复活的形
               象上与他合一。  6:5 
               ●「形状」:SG 3667,「形像」、「样式」。
               ●「联合」:SG 4854,「使与...有关联」,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保罗藉着当时基督徒的共同经验「洗礼仪式」,来阐述基督徒归入
                 基督的实况。要藉此经文高抬洗礼地位者当注意 罗 4 的经文。
               ◎基督徒的「死(与基督同死)」有四种:
                 a.「法律上的」:基督死的那一天,我们已经跟他同死了(一次)。
                 b.「受洗的」:受洗的那一天,我们已经死了(一次)。
                 c.「道德上的」:每天对上帝的认罪时(时常)。 
                 d.「末世的」:我们肉体死亡那日(一次)。  
               ◎当时代信徒接受信仰之后,立刻就受洗。所以受洗和得救在当时
                 是一体的两面。因此保罗用受洗的经历来阐述救恩的实际。但是
                 今日许多信徒得救后因为种种的理由无法立刻受洗,所以我们还
                 是把此处所说的,当成是受洗表达的得救内涵比较好。
               ◎不管如何,我们还记得自己是决定与基督一起死,放弃这世界的
                 一切,然后追求获得脱离罪恶的新生命吗?
                 
          3. 与基督同死: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我」已经跟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 因
                         此我们被罪控制的身体已经不再发生作用了, 我们也不再
                         是罪的奴仆。因为死人是已经脱离罪恶权势了。 6:6-7 
             ◎「旧人」:指「未信靠耶稣之前的整个人」。
             ●「同钉十字架」:SG 4957,「同钉十字架」。
             ●「罪身」:SG 3588+SG 4983+SG 3588+SG 266,「罪的身体」,
                         实际意义是「罪所控制的身体」。
             ●「使灭绝」: SG 2673,原文的意思是「使它不发生作用」、「使它
                            不活动」。
             ●「脱离」了罪:SG 1344,原文是「称义」,亦即是「由罪中称义」。
             ◎「罪」不再能左右基督徒的自由意志,因此基督徒在地位上不再是罪
                的奴仆。
                
          4.与基督同活:我们既与基督同死,就可以相信必与基督同活。而且知道基
            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再也不能控制他。 6:8-9 
            ●「若是」:SG 1487,「倘若」、「既然」。
            ●「同活」:SG 4800,「同住」、「和....一起生活」。
            ●从「死」里:SG 3498,「死人」。
            ●「作他的主」:SG 2961,「统治」、「支配」、「控制」。
            ◎死亡统治所有的人,也曾经控制了耶稣三天,但耶稣的复活说明他已经
              挣脱死亡的控制,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5.基督的死是向罪死,只有一次,他的活是向神活。  6:10 
            ●「他死」、「他活」:原文直译是「他死的那个死」、「他活的那个
                                  活」。
            ●「一次」:SG 2178,「一次而且只有一次」。此字在保罗书信仅出现
                        在 罗 6:10  林前 15:6 。
            ◎基督向罪死,指的应该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决定性的结束了他
              与罪的整个关系。
              
          6. 同样的, 基督徒也当在基督里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看自己是活的
             。  6:11 
             ●「看」:SG 3049,「算」、「考虑」。
             ◎ 6:11 是罗马书第一次出现命令句、而后接着许多命令句。亦即前
               面的章节都在描述现况或上帝已经为我们成就的事,而不是要靠自己
               得到的事物。而本节起保罗本于前面章节的基础来论基督徒与生活。
             ◎所以一个「真信」耶稣的人,既然把耶稣当上帝,就不可能回头还要
               去「故意犯罪」,顶多是「偶尔被罪恶所胜」。所以「做恶以成善」
               这类的想法,都不可能出现在一个看自己已经对罪死的基督徒身上。
               
          7.对罪与对神的态度:  6:12-14 
            (1)因为 6:1-11 的原因,所以不要容让罪恶在我们的肉身上做王,使我
               们顺从肉身的私欲。  6:12 
               ●「必死的」:SG 2349,原文是「命定必死的」,指「人会犯罪、
                             必朽的肉身」。
               ●「作王」:SG 936,「成为王」、「统治」。
               ●「私欲」:SG 1939,「渴望」、「贪欲」。
               
            (2)也不要将身体的任何一部份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  6:13 
               ●「肢体」:SG 3196,「成员」、「部分」、「身体的任何一部份
                           」。
               ●「献」:SG 3936,「把使用权交给」。
               ●「器具」:SG 3696,「工作上或战争时所用的工具」。
               
            (3)要如同从死里复活的人,把自己献给神,把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
                6:13 
               ●「像」从死里复活:SG 5616,「如同」、「彷佛」。
               
            (4)罪必不能管辖基督徒,因为基督徒不在律法的政权以下,乃在恩典
               的统治之下。 6:14 
             ●「罪必不能....」:之前有一个「因为SG 1063」和合本未译出。
             ●此句是直述句而非祈使句,表示事实而非要去努力达到的境界。
             ●「在....之下」:SG 5259,「在....的权势之下」、「受....指挥
                               」。
             ◎为何保罗可以要求读者决定把身体献给上帝或罪? 答案就在 6:14 
               ,耶稣的替死已经将基督徒从「罪的奴隶」的地位中解救出来了。
               因此基督徒可以选择把自己献给谁。
             ◎此段的内容主要是提到:因为身份不合的原因,基督徒不能继续停留
                                     在罪中。正如变成王子的乞丐不应该留恋乞
                                     丐的动作;又如被赎身的妓女,又没欠妓院
                                     老板钱,就不需要再留恋于卖淫的生活。
             ◎这段内容中,保罗从不用「不能得救」来恐吓读者,我们可以了解若
               得救后又犯罪就失去得救的地位,那这该是保罗最好的理由来要读者
               不要犯罪,不过我们可以看见,保罗完全没有这种思想。
             ◎参考 加 5:4 :「由恩典中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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