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3章50节 到 33章5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十)关于土地的律法  33:50-36:13 
          1.上帝要求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要驱逐当地的所有居民 33:50-56 
            ◎「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此处应该就是指「亚伯
              什亭」,以色列人过约旦河前最后扎营的地方。
            ●「錾成的石像」:可能指他们寺庙上的石柱或墙壁上所雕刻的画
                              像。  
            ●「邱坛」:「高地」、「高处」。这是地方性的宗教圣地,通常
                        形状为平坦的、岩石凿成的平台,有献祭用的祭坛或
                        处所。
            ●「夺」那地:SH 3423,「占有」或「继承」。
            ◎关于得地为业具体的步骤和过程,参照 出 23:29,30  申 7:22 。
            ◎关于上帝对于以色列人进迦南地的吩咐: 民 34:2  35:10申 11:31  18:9 。
            ◎ 33:54 意思是要按人口数量用抽签决定分地。
            ●「扰害」:字义是「骚扰」、「捆」、「用钳子夹紧」,
                         士 2:18  4:3  6:6 。
            ●「我素常有意怎样待他们」:「我定意怎样待他们」、「我原计
                                        划怎样待他们」。
            ◎ 33:55-56 的警告不断地出现在其他地方
               出 23:23-33  34:11-17   申 7:16 等等。
            ◎事实上,拜偶像的迦南人从来就没有被完全灭绝过。他们将异教
              崇拜的信仰带给以色列民,也使以色列人受到了神的惩罚(
               士 3:8,14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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