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章21节 到 18章2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三)利未人所当得的 18:21-24 ◎把祭物的一部分给祭司,其他地方已经都有说明,但此处是第一 次提及以色列人要把十分之一供应给利未人。 ●「酬他们的劳」:SH 2500+SH 5656,「酬谢」、「劳动, 服侍 」。 ◎为上帝做事,上帝并不会忘记应该要给予酬劳。而且如果十二支 派,每个支派拿出十分之一给利未支派,那利未人应该比一般以 色列人富有才对。我们有善加对待服事上帝的人吗?而且此处的 利未人并非是祭司,而是协助祭司的工作人员(等于是教会中的 干事、执事,教会机构中的职员)。上帝依然希望他们「不要兼 差」(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而给他们丰厚的报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