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 6章1节 到 6章5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三、神与忘恩百姓争论及将来蒙怜恤的应许( 弥 6:1-7:20 ) (一)控诉选民忘恩偏离神( 6:1-5 ) 1.要百姓听耶和华的控诉,山岭和冈陵为证人。 6:1-2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2.质问百姓,上帝何处对不起百姓! 6:3 3.历数上帝对百姓的恩典―出埃及之事 6:4-5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旦河一事」,什亭和吉甲分别是以色 列人过约旦河前后所到之地。此处提到的什亭 ,应是 书 3:1-17 中的事情,非关于以色列 人第一次在那里犯罪的事。 ◎本段以法庭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 听审讯的见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