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心里的光 11:33-36
○ 太 5:15 6:22-23
1.人点灯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看见。 11:33
●「灯」:SG 3088,「灯」,此处是指「耶稣」或「耶稣的工作」
。
●「地窨」:SG 2926,「地下储藏室」,指「隐密的地方」。
●「斗」底下:SG 3426,「一个容器大约是8.75公升」。
◎「放在....斗底下」:意思就是「把灯放在大桶子里面遮住」。
2.眼睛是身上的灯,眼睛了亮与否影响人对光线的接受程度,同样的,
人内在对上帝的了解能力也应该要小心维护。 11:34-36
●「眼睛」:SG 3788,可以指「眼睛」或「理解」。
●「了亮」:SG 573,指「单纯」、「纯一无二」。此字也可以用来
指道德上的「真诚」、「纯洁」或「慷慨」。
●「昏花」:SG 4190,基本意义是指「身体上的不适」,也可以用来
指「病」或者「道德上的邪恶」。
●「省察」:SG 4648,「观看」、「小心」、「注意」,原文是现在
主动命令语气。
●「黑暗了」:SG 4655,「黑暗」,原文是名词不是动词。
●「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直译是「你里面的光是黑暗」。此处
耶稣不是要人检查自己心里的光是否变暗了,而是要察看自己所里
面的光是否为真光。
◎这里的意义是指耶稣出来传道,当然是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亮光,
因此耶稣绝对不会不希望人们更认识他。那他为什么要拒绝犹太人
向他求神迹呢?因为这些犹太人看不见耶稣的原因不是因为「光线
不够」,而是他们内在的眼睛昏暗了,无法感受到耶稣所带来的光
。因此耶稣在责备他们之后,用隐约的比喻来说明以色列人的问题
,并希望犹太人小心自己内在的省察能力。
◎这一段经文如果单独分离出来,就难以解释。但由 11:37 中可以
看出这一段讲论和上面「责备求神迹」是连接在一起的讲论,因此把
「责备求神迹」当成是这一段讲论的上文,就容易了解耶稣所说的其
实是要指明犹太人的「领受能力(眼睛)」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