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异象:火灾 7:4-6
1.上帝命火来惩罚以色列。 7:4
●「火」:SH 784,「火」,可能指「干旱之夏季所发生的火灾」。
●「命火来惩罚」:SH 7121+SH 7378+SH 784,「召换火来处理案
件」,是法庭上的用语。原文并无「以色列」,不
过上帝控告的对象当然是以色列国。
●「深渊」:SH 8415,「原始的海洋」、「太古的水泉」。
●「险些将地烧灭」:SH 398+SH 853+SH 2506,「吞灭地业」、
「吞吃继承的那片土地」。
2.先知代求:因为以色列国力微弱,无法承受,求上帝止息。 7:5
●「止息」:SH 2308,「中止」、「中断」。
◎阿摩司两次用「以色列微弱」来代求,都蒙上帝应允。这个国家并没有
接受先知的信息,甚至还轻视恐吓他 7:10-17 ,阿摩司肯为这样不友
善国家代祷,表示他真是深爱此国国民。而以色列国土地小,其实还真
的是国力微弱、经不起严重的灾祸,但他们却自傲的以为自己可以居于
列国的领导地位 6:1 。
3.耶和华免去这灾。 7:6
●「后悔」:SH 5162,「遗憾」、「悲伤」、「后悔」。圣经用拟人
法描写上帝的心意变化,此字原文没有「错误」或「没有
意料到」的意思。与中文的「后悔」意义不完全相同。
●「免了」:SH 3808+SH 1961,「不发生」、「不临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