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章10节 到 22章1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2.那些人算是祭司家里的人可以吃圣物 22:10-16 ●「外人」:SH 2114,「陌生人」,此处指「祭司家庭以外的 人」。 ●「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原文是「生在他家的,他们 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指的是嫁非祭司的平常以色列人。 ◎ 22:10-13 清楚说明「家庭」的范围,定义怎样的人算是「外 人」。简单地说,所有权属于家长,或从属于家长之下的人, 就算是「家人」,可以享用祭司家长可吃的部分圣物。 ◎ 22:14 如果误食圣物,就要照 5:15-17 的规定,加上五分之 一的赔偿。另外应该要献上一只公绵羊做为赎愆祭(虽然此处 没说明)。 ●「自取」:字义是「背负」、「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