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7章1节 到 7章6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5.第七章1至6节: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用婚姻的关系在述说人和上帝的关系。对犹太人来说,使徒保罗这样的比喻很清楚,因为以色列民族的信仰文化中,会将上帝和他们民族间的关系,用夫妻来表示(参考以赛亚书六十二:4—5,耶利米书三:20,以西结书十六:8,何西阿书二:19—20)。因此,当使徒保罗用夫妻关系来讨论信仰的问题时,对犹太人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很容易了解。

第1节,这节开始是对法律做出定义:表示法律只对活着的人才有效力。但信仰就不是这样;信仰会谈论到人死后的事。

第2至3节,使徒保罗用婚姻的关系来形容法律效力之限制。犹太人的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只有男人才能对女人提出离婚的要求,女人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参考申命记廿四:1)。他们的观念中,女人是附属于男人的。使徒保罗在这里想要表明一点:夫妻因着法律而有婚姻的关系。但是,如果丈夫去世了,妻子就是自由的人,她可以再跟别人结婚。

第4至6节,使徒保罗将用婚姻关系举例来说明罪跟人的关系。一个跟基督连结的人,因为耶稣已经死在十字架上了,人的罪就跟着死去。现在耶稣是复活了,因此,连结在基督里的人,也跟着复活,不再附属于罪,而是个自由的人,可以和上帝重新和好的一个契机,可以依照圣灵的指示重新过新生活的人,且是可以成为上帝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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