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章28节 到 7章3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5.第七章28至38节:
这段经文应该接在第21节之后,因为是讨论有关「平安祭」的问题。在这里,「平安祭」也被称为「摇祭」,因为祭司要拿着祭牲品的胸部部位放在奉献者的手中,然后祭司扶着奉献者的双手,同步走向祭坛,对着祭坛摇一摇,然后再走回来,如此来回数次,表示是真心、诚意的奉献。

第28至36节,再次谈到平安祭的事。第30节提到「摇祭」(参考中文《和合本》),就是在献祭时,双手捧着祭品前后摇晃;向前摇,表示献给上帝,向后摇,表示恳请上帝接受。因为摇祭不需放在祭坛上烧献,所以这部份的祭品举行祭典之后,分给亚伦的后裔,也就是祭司均分。既然是均分,就表示大祭司并没有任何特权可以分得更多,大家都一样。

但要注意的是,分配给亚伦的后裔时,也表示参与祭祀礼仪的利未人也可以和祭司分得一样多的祭品。因为他们都是参与协助的工作者,在上帝面前和祭司都一样。这里很清楚说,以色列人必须严守这个条例。因为利未人和祭司就是倚靠这些过生活。

第37至38节,是从第一章到第七章的五个祭,包括烧化祭、素祭、赎罪祭、赎过祭,以及平安祭等之相关献祭礼仪的总结。这些祭祀礼仪是在「西奈山」交给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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