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章1节 到 18章8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40.第十八章:
这章除了再次提起祭司可以获得产业之份额外,特别提到有关接续摩西带领以色列人民的领导者会来临。而这也成为以色列人民长久以来在异族统治之下的盼望。

41.第十八章1至8节:
这段经文提到有关利未支派的祭司可以享有的照顾。

第1至2节,这里说「利未支族的祭司」,这名词可以这样了解:就是在利未支派中选派出来的祭司」。在民数记第十八章很清楚表示:只有亚伦的家族后裔才可以当祭司。其他利未支派的人和他们的后裔,都必须听从亚伦家族和后裔当祭司者的指令行事,管理祭祀和敬拜的礼仪事务。因此,这里用「利未支派的祭司」,表示这里的资料是晚期的作品,也更可能是被掳去当奴隶,返国后当时的祭司已经不是从亚伦家族后裔选出来了。

第3至5节,由于利未支派的人被分散到各支派去协助祭祀礼仪的工作,没有土地可生产作物养活自己,因此,这里规定要把献祭的物品中分出来给利未支派的人,也就是供养他们生活所需。

第6至8节,这表示利未人是可移动居住的。但更重要的,就是在设置中央敬拜中心之后,因为在中央敬拜中心必须主持国家最重要的大典—逾越节、七七收获节、住棚节等(参考十六:16)。全国各地男人纷纷来此敬拜,必定需要更多利未祭司来协助。在无形中也会塑造成「中心权威」感受。

因此,这里规定中央敬拜中心不可以拒绝来自任何其他地区的利未祭司。意思是指若有来自外地城镇的利未祭司,愿意到其他敬拜的场合参与服事,都不可以拒绝,这样才不会使他们成为流浪者。这里也说明了一个重要观念:任何祭司都可以到中央敬拜上帝的场所参与事奉的工作,中央场所的祭司绝不可以藉故拒绝收容自愿来的参与者,或是有轻视他们的态度出现。

第7节很可能是针对列王纪下第廿三章8至9节的后遗症而提出的。因为当时约西亚王将犹大各城的祭司带到耶路撒冷后,给他们有食物,却不让他们在圣殿中参与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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