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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国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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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三个人一同竞选某个国家的总统,C已经普遍被认为一定选不上。因此,选民剩下只能对A与B进行有实质意义的投票。

A的形像令许多选民作呕,尤其那些自认为非常有人权与道德意识者,说白了就左派分子。可是,他却十分不可思议地成了最有希望当选的候选人。

B的形像其实也一样不佳,尤其她长期以来有十分具体且严重的说谎与违法行为,但她的观念立场却十分合乎显性的主流文化,因而赢得自由、左派分子支持而令保守派或右派分子排斥。

除非奇特的意外,否则最终他们两人的其中一人必定会成为该国的总统,请问该国的基督徒要如何投票?投谁最好?

我非该国公民,但我想对该总统选举提供一点个人意见,供各位参考与反省,因为这种「两个候选人都明显不及基督信仰标准」的情况几乎笃定会反覆出现在像台湾这样的非基督教国家,因而易令教会分裂或内閧。我的意见是:

第一,选总统不是选圣人,不是选教会领袖,也不是决定教会权威或事务。它是一件必须与其他世俗人共同参与决定的公共世俗事务(虽然它最终必定有信仰意义),因此,基督徒不可能要求候选人一定要满足基督信仰的德行标准,如此要求也无信仰上的实质意义。

第二,基督徒有按着自己良心公开选择他偏好的候选人并为其辩护的自由。但他的偏好与辩护也应公开受其他基督徒出于良心的议论与批评,故基督徒不应为此而恶言相向,而应心平气和地「在爱里讲说真理」(弗4:15),虚心聆听不同意见。很遗憾,许多基督徒、神学教师与教会领袖在此没有好榜样,常口出恶言贱语。

第三,基督徒不应将个人偏好(personal preference)变成道德偏私(moral partiality),也就是说,你可以批评A候选人,但你不应不以相同的标准批评B候选人;或者,你热切地批评A明显的错误或问题,而却从未以相同的道德热情批评B,甚至从不批评B,等等。凡道德偏私的行为都不道德。很遗憾,许多基督徒、神学教师与教会领袖都严重犯此道德恶行!

第四,基督徒应该以基督信仰的标准去评价候选人,选择你认定最合上帝心意那位。但更重要且现实的是,基督徒要能判断哪一个候选人最能践行上帝真理、最能保护或带来社会的良善,尤其保护基督徒能自由敬拜上帝、宣扬上帝真理并为之辩护的信仰自由。能满足这个期待的候选人不一定是一个道德完美的人(其实必定不是),更不一定是基督徒。

第五,无论谁当选(这是主宰人心的上帝决定的,不是你),按圣经教训,他或她最终都应是上帝的仆人,因而他或她都不应违反或反抗上帝的教训,以致于基督徒都应当坚定又持恒地以上帝的教训督责他或她。基督徒没有绝对忠于君王的义务,但必须绝对忠于上帝;必要时,为了忠于上帝,甚至应公开反抗那胆敢背逆上帝及其真理的君王。

第六,基督徒要记住,恶政治或恶领袖若不是来自于上帝对基督徒的磨练、考验,就是出自于他的管教或报应。当国中都没有能善待国民与教会的好君王时,这十分可能是上帝对该国基督徒的管教,甚至是报应。因此,基督徒要时常敬虔地反省自问:为什么没有美善的候选人?为什么没有良善的掌权者?我们是否得罪上帝?但无论如何,一个基督徒都应相信上帝有其难测的美善旨意,而不应沉迷于没完没了的世俗政治对抗。

最后,地上国不是上帝国,基督徒追求的是上帝国,那永恒的荣耀国度。因此,再美好的地上政治都必朽坏,都不值得迷恋。圣徒们,「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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